對此,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庭表示,「我們不能禁止沒錯,但我們可以管制」,強調執行法源為目前已有的自治條例,以管制取代禁止,降低爭議性。根據台中市新聞局提供的資料,草擬中的自治條例僅要求禁用石油焦而非生煤,生煤的部分則透過管制方式來減低用量,法源依據為《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4條至26條,市府新聞局強調並無牴觸中央法律之虞,一旦通過行政院核定就可正常運作。
環保署一夫當關 經濟部不怕地方自治條例
雖然台中市對於通過自治條例信心滿滿,但能源局顯然認定此自治條例不可能通過。問起能源局對於自治條例通過後的因應措施,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胸有成竹地表示,「這違法,中央不會同意」,進一步追問台中市政府認定自治條例採「管制」而非「禁用」應無違法之虞,林全能則批評「管制還是禁用根本只是文字遊戲」,地方的法律一定要上報中央才能通過。
而根據林全能說法,此處的中央指的便是經濟部握有的尚方寶劍「環保署」。林全能說,由於限制使用或管制生煤的法源應為《空氣污染防制法》,須經環保署認定,地方自治條例勢必難過環保署這一關。
而回顧11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進行逐條審查的情形,由於規範污染源總量管制的《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2條中明訂總量管制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分期分區公告實施」,而民進黨立委趙天麟等人則提案要將條文中的「會同經濟部」刪除,讓環保署能不受經濟部阻撓,但環保署長魏國彥堅決不退,認為經濟部是固定污染源的主管機關,不應刪去此規定,被立委痛批環保署是自我閹割,根本是「經濟部環保署」。
而記者實際詢問環保署為何堅持保留會同經濟部,負責此業務的空保處處長陳咸亨顯然相當避諱,以「很忙不方便回應」為由而不予回應,環保署公關處則說環保署的意見已在立法院中陳述過,不再多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