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雄市環保局十年過磅造假案(雄院110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刑事判決,下簡稱該案)」一審宣判。筆者拙文《賴清德看過最多貪官汙吏?》提到「高雄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爆貪污(案)」即是該案。近日(2023/11/20)經媒體大幅報導,各家標題略如:「10年海撈2.6億!公務員勾結廠商植入作弊程式偷磅謀利」、「有夠扯!回收廠技工勾電腦業者竄改地磅程式碼、天花板搜出20塊黃金」、「官商勾結偷『過磅』重量、資源回收廠牟利2.6億」等等。以下評論及分析該案,懇請讀者鑒察。
十多年來假過磅、多人獲利近兩億
首先觀察該案(一審判決共149頁)筆者整理之客觀數據:「一、被告共23位。二、期間超過十年(2009年起至事發2021年)。三、多數被告不法獲利,共達台幣壹億捌仟玖佰參拾參萬(1億8933萬)。四、罪數及刑度:最高者共計34罪,定執行刑有期徒刑13年(不含易科罰金部分)。」另外,該案多位被告均「自白」犯罪或坦承不諱,原則上並無冤案問題。
觀察該案所涉期間(截至2021年8月被查獲),筆者以《圖表》表示:
由筆者整理圖表可知悉,該案發生竄改程式偷磅至查獲,總共跨越十二個年頭,從執政之政黨觀察,自馬政府時期至現任蔡政府(2016年起迄今),地方政府高雄市長則為陳菊、韓國瑜(至2020年6月遭罷免)及現任陳其邁。
換個角度觀察,2019/8/10有則高雄市環保局長新聞可參考《一年內2個局長被彈劾或判刑、「高雄環保局長」風險高冠全台》,或可查見「環保」這區塊之各種嚴重問題。誠然,全台各地環保官署、機構、回收業者及違法傾倒等所生弊端均時有所聞。值得疑問的是,該案貪瀆如此嚴重,為何政府機關歷年來未曾察覺?全台又有多少環保機構「隱藏」種種違法問題?
再換個角度說明。調查局貴為執法機關,調查官徐宿良可以連續八年「從查扣庫房」竊取「毒品高達524公斤及一粒眠三萬多顆」夥同毒販變賣,是否可供比對及省思?也就是「大量之貪瀆、持續且長期」,問題是「內部稽核、檢警調或廉政均未曾察覺?」至於有多少隱藏黑數,則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你知我知上官知,唯有檢警調不知?
工程案中,常見廢棄物應進環保廠「檢查、傾卸、過磅、灰渣夾取」等業務,正常之廢棄物具有環保處理費用。該案所涉事實簡要整理如下:
將《作弊減重程式》植入「地磅電腦過磅系統(高雄市環保局南區回收廠)」,自2009年6月24日起,清運車輛每次進廠過磅時,自動扣減該車所載運廢棄物之重量,根據「作弊減重」計算各清運廠商應繳納之「廢棄物處理費用」。
某年月日,時任南區回收廠維修組技工之公務員張O敦「發覺」上開作弊情事,許O瑜、黃O騰為避免上述不法情事曝光,遂邀請張O敦加入該作弊減重集團!張員「更邀約」同仁技工洪O卿一同加入。張員2013年6月離職(註:請注意時點,亦即察覺過磅作弊已多年)與配偶開設環保公司暨邀請多人加入南區回收廠之作弊集團。嗣2021年2月9日,某組長發現過磅問題察覺異狀,知悉上情舉發。(引用雄院該號刑事判決、以上省略「(彰化)溪州廠弊案」內容)
筆者且例示(11/20)三立新聞報導之網友留言:「高譚市好暖??」、「民進黨執政就是這麼貪,上行下效,檢調也只敢抓小的」、「不會是唯一...只是未發現」、「南部日常別大驚小怪」、「連資源回收廠的技工都能貪汙,可見貪污在這個國家有多嚴重,上行下效有樣學樣!」、「小咖而已」。
當細看該案判決整整149頁,令人不勝唏噓。略如「(台語)吃好道相報」,且看被告陳男2015年間發現該情,張男等居然邀請入夥?再看業主及公務人員熟悉系爭業務暨查驗程序,清運車輛入廠均須刷卡過磅,黃男居然複製整批「啟動(關閉)作弊卡片」,透過張男發送給「各」清運廠商及清運司機!
以上內容可否查悉「該案牽涉人員之廣與深?」集體合謀至此,知悉者眾,那政府機關「為何不聞不知長達十年以上?」無人揭露、知悉及查辦?還是該說「你好、我好、大家好、人人皆好,雨露均霑?」一場合謀率眾舞弊貪瀆,更者凸顯政府貪瀆嚴重及弊端無窮!筆者再重伸一次,該案這麼多年,真的無人察覺?高市環保局內部稽核及檢調廉政毫無所悉?
回到該案,筆者詳閱判決多次,除合謀者眾及作案手法,起訴之蔡檢曾與筆者前後時間在保五授課,多位被告辯護人中則有多位老友。一時之間,也不知從何說起?(註:蔡檢已調派廉政署南區辦事,現與檢察官吳韶芹為同仁;《吳韶芹之爭議》請查閱筆者歷年評論,例示如《檢方權勢氣焰滔天?論雄檢訓斥監察院》、《評檢方「真中夾假」之冤假錯案》)
名車現金加黃金?十年亡羊今補牢?
2023年11月20日媒體報導,高市環保局提出五項改革措施,略以:「更新地磅資訊系統、增設地磅區監視器、強化資訊檢核機制、落實資料異地備份、人員不定期輪調等,以杜絕不法情事。(2023/11/20自由時報)」並說明前年8月已更換過磅系統。但細看「該更新系統屬於技工或工程師職能」,而後面「改革四項」是否為「政府機關原本『應為』之措施?」申言之,若用心落實稽核或查緝,豈會長達十餘年高市環保局無人知悉?再看該案判決之「查見、查悉後之合謀」,張男查知該弊時點甚早,其友人陳男亦查見之,加上一堆清理廠商及清運司機人人「一卡通(刷卡作弊)」,高市環保局所稱改革措施,明眼人看在眼裡,冷笑在心底。
未免文繁,筆者整理該案「現金換黃金」乙事,以饗讀者。
1.張O敦、王O幸,某年月日以1800萬元不法所得,購買重量1公斤之黃金共計11條。另於2017至2021年間,接續多次以犯罪所得用以購買數量不詳之5兩黃金。
2.黃O騰,以犯罪所得購入5兩黃金20塊,並將黃金藏放於住處之廁所天花板。
3.王O幸於廉詢中,自承將不法所得拿去「買股票、黃金及存入其名下帳戶」,與被告張O敦共同將購買之黃金存放至銀行保險箱。
該案判決論證頗嚴謹,至少可認為論述及取證上具有可信度,但有一點筆者特提出為省思:共同被告「李O賓、李O達」之不法所得共計3063萬元,細看係「審理中繳回現金1908萬元,加上附表七(編號17至24)扣案車輛拍賣款1154萬元。」請問是否發現「巨額之拍賣車款?(含保時捷、JAGUAR、賓士、BMW重機等)」同理,被告黃O騰犯罪不法所得共計4022萬元(含附表七拍賣LEXUS、兩台重機等車輛、黃金20塊及扣案款項),但拍賣車輛之金額,常態低於實際價值或市價,或可認為「被告實際不法所得更高?」
十年一覺檢方秀、回首弊端盡貪瀆
看完以上整理,或可知悉該案所涉金額,被告張王二人居然有資力以現金1800萬直接購買11公斤之黃金?遑論扣押清單中,諸多被告之各式車輛或重機?一件《環保造假十年之過磅案》,所造成的影響僅是集體合謀貪瀆?更嚴重是「公務效能不彰(含環保廢棄物之大量處理)」及「機關內部稽核不力」、乃至「檢調廉政長年休眠?」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拙文《現代東廠記?三問未來總長邢泰釗》提到:「2011年雄檢署誌載:本署(雄檢)創建『環保犯罪查緝中心』,在本署尋找對環保議題有『高度熱忱』之檢察官共同參與。(P.130)」,其中就包含吳檢吳韶芹擔任組員。又提到:「邢檢察長深知其難度甚高,然為求民眾福祉,必須排除萬難,…亦將秉持為民眾排除民怨之理念,持續強力打擊環保犯罪。(P.132)」看完多諷刺?檢方自嗨口頭作秀作戲唱戲,筆者撰文向有所本,至多暫不說破爾。
再來,觀察近十幾年來之歷任雄檢檢察長。江惠民已退休姑且不論,自2010年起邢泰釗任雄檢檢察長,迄今現任《司法獒犬》洪信旭止,併合觀察邢家軍之王俊力(現任調查局長)、莊榮松(邢泰釗2.0、現任廉政署長)及洪信旭(司法獒犬、現任雄檢檢察長),王莊洪三任橋檢檢察長均在大高雄地區,莊洪二人更無縫接軌「前後接任」雄檢檢察長。這些年以來,光以此《長達十年以上之高市環保弊案》觀察,僅僅《高市環保過磅乙案》被告眾人合謀貪瀆就高達近兩億,是否可省思諸多弊案豈止冰山一角?邢某整天吹噓,作秀後一堆空頭單位擱置,請問雄檢「環保犯罪查緝中心」等現況如何?
後記:俊美大衛對抗「未行割禮」非利士人、沉浸推理遊戲以維國安?
雄檢及橋檢(2023/11/16、最高檢新聞稿)聯合舉辦查賄座談,只見《蔡邢羅三人組》及雄檢四天王《莊王葉洪》,僅羅秉成及葉淑文未到!蔡清祥大談「科技偵查、數位採證」云云,著實引人發噱。詎料中華人權會(11/20)直接打臉,提出某調查官「非法拘提」,並向監察院舉發之,可否查見根本問題所在?
邢泰釗成日攀比古人,又是送包公雕像、又是送火鳳凰,又是放竹炮(空包彈),又是被北檢吹捧「泰山可倚、昭如日星」,更舉曾國藩湘軍《吉字營》,在北檢成立「吉組」自許?近年邢某舉例日窮,(11/16)居然改舉《聖經:大衛與歌利亞》例子,令人莞爾,改天筆者再吐槽之!只見一堆俊男美女檢察官紛紛上海報?
戰爭並非兒戲,現實中若叫陣單挑、持石塊丟擲,這是找死吧?沒被大軍亂刀砍死都算客氣。邢泰釗等作秀過頭,成天上新聞搏版面,斯見之。(註:筆者認為老邢並未細看過聖經該章,其載:「大衛道: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懇請自行揣測「未行割禮」頗有諧音,舉刀自宮惟汝輩?笑)
除羅秉成以外,調查局長王俊力亦為將來「法務部長熱門人選」,邢家軍蒸蒸日上權勢滔天,略如莊榮松會見司法黃牛及編童書,王俊力聚眾搖旗吶喊聲威隆隆,前陣子調查局(資安處)一場大火「又是火燒又是水銷」。還是前調查局長呂文忠說得好:「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詎料根幹盡腐,內裡充滿膿血!
近日(2023/11/19)王俊力帶頭玩《任務代號:Y》真人扮演遊戲,沉浸推理遊戲以維國安?筆者改天空暇再論評之。僅先簡評:觀調查局近三年之預算書,可見編列之媒體宣傳預算,整日「(台語)想孔想縫」拚命作秀,迄今還不肯反省耶?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律第13、14屆理事、第15屆人權會、第16屆社服委員會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