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科索沃條件」應獲承認
麥佛森-史密斯與佛拉澤強調,支持同樣尋求推動《台灣關係法》廣泛目標的國際夥伴符合美國利益,因為該法表明台灣和世界和平往來符合美國利益,而索馬利蘭願意和台灣互動,其主權也在美國利益之中。他們認為,承認索馬利蘭不見得會損害美國在非洲大陸的廣泛利益。
佛拉澤和麥佛森-史密斯稱,美國在單方面承認索馬利蘭前,應向非洲聯盟諮詢,但不是要取得一致同意,且和索馬利蘭鄰國及非洲聯盟密切聯繫,也是展現對區域的尊重,以保護美國的長期利益。他們稱,索馬利亞會強烈反彈,可是與美國保持良好關係才符合其國家利益。
除了符合美國利益,實質控制領土、和平合併機會小、展現地方民主政權可行性是另外3個美國可考慮承認索馬利蘭的要素。佛拉澤與麥佛森-史密斯直言,這4個要素就是「科索沃條件」(Kosovo Conditions),而美國總統握有給予外交承認的決定權,索馬利蘭則具備這些條件。
麥佛森-史密斯及佛拉澤表示,科索沃至今獨立15年,仍有逾半數的聯合國成員不承認其主權國家地位,但2008年時任美國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依據上述4要素,單方面決定給予科索沃外交承認。他們強調:「結合保護國家廣泛區域利益的外交計畫,美國應承認索馬利蘭為獨立主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