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台灣光罩執行長吳國精,被控在2015年、2016年間入主光罩前涉嫌炒作上櫃公司禾昌興業股票,賺進不法獲利2668萬3920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證券罪,將吳國精判刑3年2個月,並追徵犯罪之所得。
吳國精,曾任張忠謀主持工研院時期的財務室主管,還曾參與台積電的創立過程,並擔任張忠謀的直接下屬。他於1998年創辦波若威科技,進而投身半導體產業,他於2017年入主台灣光罩擔任董事長,近兩年將名下光罩股票大量轉讓給妻子吳賴惠珍,其中僅今年申報的3000張市值就高達2.4億元,被媒體稱為半導體業的「寵妻一族」,後因炒股案遭法院判刑後轉任執行長。
吳國精被控在2015至2016年間,利用其在上櫃公司上詮光纖的影響力炒作股票。他被指控利用個人及親友資金,透過一系列交易手法,包括相對成交、連續高買低賣等,操作禾昌興業的股價,此外他還遊說上詮董事長張立秋,授權購買禾昌股票,進一步拉抬其股價。
對於被控炒股一事,吳國精辯稱他的行為僅是單純的投資,並聲稱他是為了防止禾昌經營權被惡意搶奪而進行投資。他還表示,因反對禾昌當時董事長陳福財讓兒子接班而與其翻臉,並為減少禾昌經營層的敵意而出售股票。
然而,高等法院對吳國精的辯解不予採信,認為他的交易行為違反常理,並可能影響股價。因此,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吳國精有期徒刑3年2月,並追徵其不法所得2668萬餘元。
此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再次判處吳國精有期徒刑3年2月,並限制其出境、出海8個月。此外,合議庭認為被訴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吳男非無因此啟動逃亡境外、脫免刑責之動機,裁定自11月29日起,限制吳男其出境及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