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如此,《外交政策》指出人們仍必須做更多的事,尤其是有鑑於氣候變遷的進展速度及人類進展的緩慢程度,而要改變這2個趨勢,必須採取3個關鍵方法才能釋出資源。
首先,新興經濟體需要資本做長期投資,理想情況下,各國應增加對開發中經濟體的優惠提撥,特別是全球南方國家(Global South)。隨著現代化發展,世界銀行在內的多邊開發銀行也可以提供更多的貸款、更長的期限、更低的利率,推動發展及氣候韌性,其中一項建議旨在修改世界銀行目前保守的資本適足率規則,這種過時的做法限制了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及國際發展協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的潛力。
國際金融分析公司「風險控制」(Risk Control)一份新報告在內的最新分析支持其中一項建議,顯示透過採用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及創新,世界銀行可在不冒信用評等降級風險的情況下,釋放近1900億美元的額外貸款。此外,將世界銀行主權貸款組合的10%證券化(securitization),可以進一步產生290億至410億美元的額外貸款空間。隨著其他多邊開發銀行效仿,國際金融體系的流動性數量應該大幅增加,從而讓新興經濟體能以更永續的方式投資本國的綠色轉型及人民。
同時,還有另一個創新機會能增加可用於發展及氣候韌性的融資金額:讓擁有未使用特別提款權(SDRs,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行的一種資產形式)的富裕國家能重新分配這些資源,透過多邊開發銀行向開發中國家提供援助。多邊開發銀行的獨特結構及良好的信用評級意味著,它們可以利用這些未使用的特別提款權將其價值增加3倍或4倍,這將發揮其最大的影響,幫助低收入國家滿足緊迫的氣候及發展融資需求,例如將50億美元的特別提款權重新分配給非洲開發銀行(African Development Bank),可以將其貸款增加150億至200億美元,這大大擴大該銀行的貸款能力。
其次,這些國家必須找到擺脫短期高成本債務的方法。尚比亞的經驗表明,20國集團債務減免共同框架應進行改革及擴大,引入新的雙邊貸款機構,並為借款國提供可靠的時間期限及參數。此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延長其時間表,並允許各國以不同的方式權衡關鍵氣候投資產生的債務,認識到這些行動將讓全世界受益。這些變化可以為各國提供彈性與動力,同時適應當今的危機並投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