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日前完成朝野協商,將交立法院逕付二三讀,但內容引發爭議,對此,國防部今日發布聲明表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之立法目的,主在防杜有心人士刺探軍情,對營區造成危害,既無擴權、亦無意限縮民眾與媒體之權利與自由。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中,明定軍事營區、軍事營區安全勤務、軍事機關、衛哨兵、衛哨所、武器、器械、裝備及核心資通系統之定義,外界擔憂軍事迷攝影恐受罰,更有媒體形容是「綠色國防布」。
邱國正今日上午受訪時曾說,國防部訂了母法,立院如果三讀通過以後,還要由行政院交由各部會接續訂定子法,沒有問題後才會公布。國軍在營區整體安全或到哪去做什麼工作都會有偵測,但也不會只要做什麼動作就把人抓起來,如有踰越規矩才會嚴審,最重要的是要於法有據,是為以後執行工作方便。
國防部今日發聲明表示,該項草案旨將營區安全維護,提升至法律位階,期使軍事營區安全檢查、突發狀況應變處置等工作法制化,確保整體安全。有關營區外操演場域之界定,國防部將參酌各方意見,在兼顧國軍戰演訓及民眾安全、需求的前提下,明確公告管制範圍與時間,期將影響降至最低。
國防部指出,草案明訂,其施行日期應於完成立法程序後,由行政院定之。國防部後續將另訂7項法規命令、辦理4項公告,完備程序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並送立法院查照,俾利條例執行順遂。
國防部強調,「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之立法目的,主在防杜有心人士刺探軍情,對營區造成危害,既無擴權、亦無意限縮民眾與媒體之權利與自由。為維護國家安全,防範不法分子滲透及破壞,籲請國人共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