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東興國中黃姓學生漫畫作品《帝王條款》,勇奪全國美術特優獎,竟遭網軍出征,校方急刪文致歉。藝術至上,創作無罪,眼下,台灣社會充斥著不分青紅皂白,唯我獨尊,動輒胡亂出征的渣滓網紅,令人為這位學生才子抱屈。
學生單純的藝術創作:一名牽著烏龜走在斑馬線上的皇帝代表行人,周邊汽機車駕駛則等待到幾近崩潰,這樣的原創構思,顯見學子的觀察入微,本意是想藉由畫作,調侃反諷行人用路的肆無忌憚,乃至於等候行人龜速行進的駕駛人等到不耐煩,形塑駕駛與行人的強烈對比。未料卻引發百萬網紅出征撻伐,網路熱議。
人車在馬路行進,車輛駕駛禮讓行人依法有據,法令保障行人在行穿線上有絕對的優先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以及同條例第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縱然行人有用路權的合法保障權益,卻也不能我行我素,有恃無恐,行人與汽機車理應彼此尊重,相互禮讓、包容,學生創作的本意本是良善的,不禁納悶,百萬網紅究竟憑啥道理否定這幅創作?甚至還蠻橫無理地要求取銷獎項,之於涉世未深,正值青春期學子幼小的心靈,無疑造成了嚴重創傷。
事發後,校方加強輔導學生心理,希望學生在未來的繪畫創作道路上,不要因此留下陰霾。離譜的是,校方竟然在網站上刪文致歉,顯然是向網路上的這股黯黑勢力屈服低頭了,此舉突顯校方毫無擔當,為人師表,竟不能做為學生的後盾靠山,據理力爭,發揮捍衛是非價值,公理正義的道德勇氣,令人遺憾。
台灣社會,光怪陸離,政治掛帥,網軍霸凌,無限上綱,這起事件,突顯冰山一隅,百萬網紅憑一己之私,扼殺無辜學子的藝術才華,為這位有才氣的學子按個讚,殷盼黃同學不要因此氣餒,請務必持續在繪畫藝術的道路上再接再厲,精進努力,勇敢做自己,畫出未來燦爛亮麗的人生。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