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布台灣構成貿易壁壘 經貿辦提4大不合理籲停止政治操弄

2023-12-2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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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宣布對台灣構成貿易壁壘,楊珍妮指出,該份調查報告有4大不合理之處,認為中國之作為係屬國際間認定之經濟脅迫,呼籲中方停止片面政治操弄。(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中國宣布對台灣構成貿易壁壘,楊珍妮指出,該份調查報告有4大不合理之處,認為中國之作為係屬國際間認定之經濟脅迫,呼籲中方停止片面政治操弄。(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布公告,明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協定稅率。針對日前中國宣布對台灣構成貿易壁壘,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於今(21)日行政院院會進行回應報告,指出該份調查報告有4大不合理之處,認為中國之作為係屬國際間認定之經濟脅迫,呼籲中方停止片面政治操弄,雙方應依WTO機制,隨時啟動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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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辦指出,中國貿易壁壘調查報告有4大不合理之處,從調查過程、內容、結論等,以及今日對部分石化產品中止關稅減讓之宣布,均不符國際規範;首先,調查過程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不透明,並不符合國際規範,例如申請書、評論意見、答卷者身分及非機密數據摘要報告均未公開或限制外國人取得,且在調查過程中刻意跳過我方政府,顯現其政治目的大於經濟目的。

經貿辦續指,其次,內容與事實不符,例如,中方指出調查期間我方不斷增加貿易限制品項,但事實上,項數變動係因海關進口稅則的技術性調整,實際禁止範圍根本沒有異動;再者,中方亦曲解貿易政策檢討機制,刻意混淆視聽,企圖塑造我方不願處理爭議之形象。

經貿辦表示,第三,中國片面認定我未履行WTO及ECFA義務,不符WTO規範;事實上,WTO已有爭端解決規定,會員就其他會員恐有違反義務時,不得自行認定,應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處理。兩岸2002年同時入會已21年,中方從未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與我協商解決,在ECFA架構下中國以政治理由片面停止與我諮商減少貿易障礙,責任不在我方。

經貿辦指出,最後,調查影響評估數據誇大不實。中國的影響評估方式不透明、數據刻意誇大,僅以受調業者片面推估之潛在出口損害,即認定為受損範圍,無具體根據的評估方式令人難以信服。此外,中國對我貿易逆差係因我限制產品造成,但此與事實不符,從雙方統計上可得知此為國際分工結果,我國對中國主要出口邏輯晶片、資通訊產品、電子零組件等中間財,在中國加工或組裝為成品輸往全球,造成逆差的原因,與此次所稱受限制產品無關。

經貿辦評估,中國片面對我中止部分石化產品關稅減讓,目前對台灣的衝擊應在風險可管理、損害可控制的範圍。行政院已就本案之風險及損害,指示各主管單位繼續做好萬全準備,請各部會與業者持續溝通,必要時,對業者要有快速的輔導機制,並協助業者持續分散市場風險、健全產業體質,勿過度依賴單一市場。

經貿辦再次重申,兩岸同屬WTO會員,相關貿易問題均可依WTO機制與相關規範有效處理,中方應停止片面政治操弄;若中方有誠意,雙方隨時可依循WTO機制啟動協商,共同面對解決貿易的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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