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再生能源,台電近日修改再生能源收購標章,放寬50瓩以下屋頂型太陽光電免收「線路補助費」,預計可為民眾荷包省下約6萬元至40萬元,也將吸引更多集合式住宅與社區大樓加入太陽能發電行列。
響應再生能源政策,目前國內民眾申設太陽光電生產電能,可以全額躉售給台電公司,但若新設未滿3年,則須繳交該段線路的全部設置費用,此即線路補助費。
依據台電公司「營業規則施行細則」第113條規定,用戶設置自用發電設備,剩餘電力由台電公司躉購時,用戶才須要繳交線路補助費。然而,全額躉售太陽光電卻要繳交動輒數十萬元的線補費,成為台電與業者的癥結點,且因申請併聯同意時,無法預先知道要繳交多少線補費,因此時常鬧出合約糾紛,引起不少怨言。
台電主管表示,目前已經著手修改再生能源收購作業規章,將過去11瓩以下免收線補費的門檻放寬至50瓩以下,預計可吸引更多集合式住宅、社區大樓投入裝設太陽光電;未來每瓩線補費也將個別規範固定價格,讓申裝者可以清楚計算成本。
此外,為改善太陽光電集中在中南部地區的不均衡現象,經濟部能源局研議實施北部與南部「分區競標,避免以往讓部分地區的業者或民眾低價搶標,北部業者裝設意願可望因此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