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陷文化大學凱旋苑高租金爭議,其妻子昨(27)日發出公開信表示,不論土地、建物皆不屬於侯友宜,且2026年將改為青年房舍出租或社會住宅。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對此提出質疑,凱旋苑是婚後出資成立公司興建,為夫妻共同資產,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王敏旭則回應,《民法》修正後第1017條規定屬於婚前財產,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直批民進黨以父權或夫權思想出發,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視聽。
王敏旭提及,在競選辦公室的記者會中,律師陳佳瑤已明確指出,所有建築資金,全部都由娘家出資,即便侯友宜與妻子結婚也不具有所有權。由於法律已經修改,因此所有權、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仍屬於侯太太與娘家人。
王敏旭指出,《民法》修正後第1017條規定屬於夫妻之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都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這是我國《民法》為貫徹男女平等,夫妻人格各自獨立、經濟地位平等所作的重大修正。
王敏旭更痛批民進黨全黨上下背離時代潮流,以父權或夫權思想,主張侯太太於婚後以自有資金或娘家資金建築房屋、設立公司、登記股份,與侯友宜形成共有關係,是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