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違建爭議未歇,成為熱門打卡景點「賴皮寮」。新北市工務局今(30)日引述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資料,表示與市府先前多次查證的結果不謀而合,賴家老宅為1981年後、2009年前新建的建築物,未依照建築法申請建築許可,因此屬於既存違建。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於28日公布資料指出,賴陣營強調老屋從1958年就存在、在2003年修繕、整修,但事實上,賴家老屋曾經荒廢,是歷經「重建」才又出現,建物並非始終存在,對此賴陣營並未揭露。依據建築法第9條規定,重建即為新建,須申請建築許可,經查,賴家老宅在2003年重建時,時任立委的賴清德及其家人,未依規提出申請資料。
工務局強調,為審慎釐清賴副總統老家是否屬於2009年6月25日前的既存違建,或是否屬於1981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前的合法房屋,查證1981年前後及2009年前後資料,共調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等相關圖資16張,交叉比對多方佐證,市府已窮盡一切力量佐證判定,相關人士若再有批判,只能證明是無法接受事實,蓄意向公務人員潑髒水的惡劣行徑。
工務局重申,自今年9月起即一再呼籲懇請賴家老宅所有人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申請合法房屋證明,以利本府加速釐清真相,很遺憾當事人寧願對外放話,100多天來不願提供相關資料為自己佐證辯白,一再以鄰房狀況掩護,塑造其為合法房屋的假象,引起當地居民恐慌。公務機關為維持公正獨立性,靠著僅有資源佐證認定,卻遭有心人士一再羞辱詆譭,助長興訟誣告,浪費社會資源的行徑令人難以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