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觀點:若蔡英文、賴清德及蕭美琴的車子是開在「國道7號」路上

2024-01-0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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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因此要問,如果路線已經完全不同,那高公局所宣稱的「行政院已核定、二階環評已通過」,其法律效力及基礎還存在嗎?而這又有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嗎?政府可以用先前通過的路線來合理化及正當化後來修改過後的新路線嗎(政府稱後者為優化路線)?即政府可以用A計畫來讓行政院核定及通過二階環評,然後再偷偷的將其改變為B計畫、C計畫、或D計畫…嗎?如果可以的話,那麼原先的A計畫不就是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謊言計畫及欺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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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里長發言抗議。(作者提供)
兩位里長發言抗議。(作者提供)

在該公聽會上,面對許多民眾急著想要知道自己的土地及家園是否會被徵收,高公局千篇一律、都是以土地尚未辦理分割為由,予以技術性的隱匿,如「本場次為第1次公聽會主要係就路線初步設計成果聽取民眾意見,並據以評估修正,因此目前路權範圍尚未確定,俟依規定召開第2次公聽會後,屆時路權範圍確定即可提供配合。」及「土地是否為徵收範圍,依用地取得流程,於召開第2次公聽會後,接續辦理路權界樁現地測設,並點交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分割作業,俟地政事務所辦竣分割作業,並提送分割成果後,才能確定工程使用土地之地號與面積。」可見人民在《憲法》上所應獲得保障的權益完全是被忽視。

但是,路線真的還未確定嗎?不是的,界樁其實已經釘在土地上了!面對那群反對土地即將被徵收的民眾,高公局的回應卻是「工程路線定線原則為優先使用公有地、減少徵收私有地及建築物拆遷,方符合用地取得作業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理性及合法性,目前路線為建築物拆遷及用地最小之方案,符合前述原則。」即高公局已有目前路線,只是它不告訴人民而已。再者,對於前後路線不同的提問,其回應則是以「圖資精度由粗至細,可行性評估係就大範圍篩選可行路廊進行評估,綜合規劃階段則就較佳之路廊進行調查及環境影響評估」,即以前是範圍較大的「路廊」,現在則是較精準的「路線」。但是,真的是如此嗎?據筆者與當地居民在大寮鳳凰山周遭的實地調查,原有的界樁與現有的界樁相差距離至少為200公尺以上,絕非是路廊或路線的差異所致。

新(右)、舊(左)地界。(作者提供)
新(右)、舊(左)地界。(作者提供)

《行政程序法》第5條明文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但是,以國道7號規劃路線為例,原先路線與現行路線顯然已有極大的差異,但高公局卻是在玩弄「路廊」與「路線」的文字遊戲,並以地籍分割作業尚未完成為由,刻意隱匿民眾所最關心及焦慮的土地徵收及家園迫遷課題,這實在是非常的不可取,而這也使得國道7號不僅是幽靈路線,在政府及派系權貴土地炒作的政治力介入之下,目前它是朝向社會弱勢居住的區域來移動,是由「幽靈路線」轉變成為掠奪社會弱勢的「欺壓路線」。可憐的是,當地居民好不容易躲過了重劃會的自辦市地重劃,如今卻是面對了國道7號的土地徵收,其命運實在是好不悲慘!

最後,想要由這個活生生的例子來提醒蔡英文、賴清德及蕭美琴,若你們的車子是開「在國道7號的路上」,並高興的進行遞交國政鑰匙時,你們是否知道車子所行經的那條高速公路是政府聯合派系權貴,掠奪社會弱勢的土地及家園而來的?你們又知道有一群人在吶喊及哭泣嗎?請別只顧著開車、聊天、欣賞風景及交棒。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台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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