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將收回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用地,作為「士林再生計畫」的一環。經媒體揭露救國團在前市長馬英九時代,就承攬北市12家運動中心中的6家經營權,累積營收超過23億元,且享有營業稅減免,未免起人疑竇是與民爭利。19日下午救國團發新聞稿聲明否認,表示有與其他社團法人或公司廠商共同競標獲得經營權,且營業稅並無減免。
針對取得半數運動中心經營權,救國團指出,北市府從2003年至2010年逐年於12個行政區分設市民運動中心,並採公辦民營(OT案)方式,經公開招標評選,委託民間廠商經營管理,救國團表示,都有與其他社團法人或公司廠商共同競標,經過市府專家、學者組成之評選委員會評選後依法議約,陸續標得6座運動中心經營權。
每年均有向市府提交財務報表
至於外界質疑免課稅的疑慮,救國團解釋,經營運動中心都有依法、按期向稅捐單位繳交各項稅金,營業稅並無減免,此外,每年也經會計師簽證後,將財務報表送交北市府審核,市府也會派會計師再次查核。
救國團強調,自己是非營利組織,營運所得從不以分配股東或個人的方式作為,盈餘也是投入更新設施、改善服務品質或投入公益服務活動上。此外,也配合北市政策,針對銀髮族、弱勢族群、低收入家庭等提供公益回饋,6個運動中心回饋社會的公益經費達1千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