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日本A漫連結被認定兒少色情 PTT鄉民炸鍋 狂寄動漫圖片灌爆iWIN

2024-01-31 18:39

? 人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準備推動「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但卻成為鄉民眾矢之的。(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準備推動「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但卻成為鄉民眾矢之的。(資料照,柯承惠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準備推動「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沒想到這件事,竟然跟PTT轉載《聯合新聞網》一篇日本動漫文章,被衛福部認定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發生連動。由於iWIN在1月23日召集平台業者討論虛擬動漫「兒童色情」定義,會議中PTT代表們義憤填膺,鄉民們寄了1400張日本動漫圖片,請iWIN判斷是否符合「兒童色情」定義,當天甚至有學者提出,動漫角色「眼睛占臉部面積一半以上」即視為「幼態」,不得有性交或性暗示情節,由於相關認定標準過於廣泛,PTT代表們對於轉載日本A漫即有可能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甚至可能被課以刑責極度不滿,PTT鄉民為此大炸鍋。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最近在PTT引發蝴蝶效應。今年1月份,針對轉載自《聯合新聞網》的一篇日本動漫文章,該文章附上日本動漫連結,遭認定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聯合新聞網》與PTT被要求移除下架該篇文章,PTT鄉民們認為「iWIN」配合執法過當,在「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消息出爐後,鄉民們在網路上罵翻「iWIN」,並且質疑NCC準備透過「iWIN」財團法人立法,讓《數位中介法》借屍還魂,相關陰謀論在網路甚囂塵上。

協助「iWIN」召集網路平台業者 NCC成鄉民眾矢之的

1月23日「iWIN」召開多方平台會議,「iWIN」將虛擬影像的兒童色情認定標準列入討論議程,PTT代表在當天會議中批評「iWIN」訂定相關標準,恐將造成網路言論寒蟬效應,最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管機關衛福部也不敢就「iWIN」建議標準立即裁示,會議最後草草告終。不過,當天協助「iWIN」召集網路平台業者的NCC,這幾天成為鄉民眾矢之的,網路上甚至謠傳NCC官員當天要求平台業者「照著主管機關訂定的標準做,就對了!」

2024013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準備推動「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取自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臉書)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最近在PTT引發蝴蝶效應。(取自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臉書)

「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解釋,「iWIN」是在去年12月接獲民眾檢舉,指稱PTT轉載《聯合新聞網》一篇文章,該文章有附上日本成人遊戲平台網址,該遊戲網站內有圖有文,講一群女孩子如何捍衛貧窮的故事,繪畫人物雖不是真實人類,但外觀很像孩子,也就是一般民眾認知「小學生體型」,儘管該動漫性交貼合處有打馬賽克,但即便如此,看起來還是像幼態女性性相關與性行為,「iWIN」因此詢問NGO,並函詢衛福部與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認定。

劉昱均表示,「iWIN」在移送這個檢舉個案過程,「心裡其實很猶豫」,畢竟該動漫並未明確表達其為「未成年兒少」,「iWIN」也無法確定該動漫,應該以《兒少法》或更嚴格的《兒少性剝削條例》移送,但網路平台蝦皮,已經推出了AI擬真人類,虛擬人物是否該納入《兒少法》、《兒少性剝削條例》等法令規管,遲早是社會必須面對議題。衛福部最後回函,凡是使人引起性慾之幼態畫面,就算是兒童色情,不會因為創作者未明確標示其年齡,就不算兒童色情,換言之,虛擬兒少影像,仍有可能踩到《兒少性剝削條例》紅線。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