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陳漢章檢察官在過去的人生中都是以男裝示人,直至他在民國108年赴日本京都擔任訪問學者的一年期間,因為當地沒有人認識他的契機,他開始穿上女裝生活。他坦言:「那才是我真正的樣子。過去20年,我都是努力做完學業、工作上的事情,然後回家打扮自己,假日不跟任何朋友同事聯繫,人際關係很疏離。」
這段意外的契機,讓陳漢章檢察官體驗到做自己的快樂,他不甘心回台灣後又要恢復隱藏本性的生活,開始計畫如何繼續以女性模樣出現在真實生活中。
台灣對於LGBTQ+族群的接受度,雖然已較過往大幅進步,但陳漢章檢察官知道,社會價值觀並沒有這麼快轉變,要讓大家接受自己,除了要循序漸進之外,如同新聞報導喜歡關注司法官的外貌一樣,必須是俊男美女,才能取得正向輿論。「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所有人都喜歡好看的事物,只要漂亮、帥,負面觀感大多會被蓋過去,比較不會在意跟生理性別不合的裝扮,受到反對的阻力也較小──大家會想說,反正是漂亮的,又不會侵害到我的生活。」
陳漢章檢察官先從中性裝扮開始嘗試,慢慢地跟周遭好友及同事透露自己想穿女裝的想法。當時,他甚至已做好心理準備,準備承受任何異樣眼光及言論,但出乎他意料之外,「不僅同事完全接受,長官也非常保護我,沒有讓我覺得任何不舒服之處。」他感動地說道。
先前他留長髮但還未以女裝示人時,有一次曾被司法院某位長官看見,指明希望他能把頭髮剪短,陳漢章檢察官的直屬長官立即為他出言拒絕:「這是他的個人自由。」
同事不僅接受他,有些學妹還很崇拜他,將他視為勇敢做自己的典範,並且鼓勵他開設日常穿搭的IG帳號,間接促使他在網路社群上爆紅。
一反過去外界對於檢察官體系陽剛保守的印象,陳漢章檢察官笑言,其實檢察官工作性質與職場環境,很適合LGBTQ+族群。檢察官工作獨立作業、專業性質高,加上同仁皆為法律背景,具備充分的平權意識,會尊重彼此的性向與選擇。「你只要發揮專業,將分內工作做好,就可以在這體系中自在地做自己。」
女性司法官面臨工作與生育的兩難
文家倩法官曾擔任318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的受命法官,她援引德國及美國「公民不服從」的論述,在合議庭的判定下,宣告22名被告無罪,轟動全台,讓文家倩法官獲得「人權法官」的美名。
面對這個受到社會大眾矚目的案子,不僅輿論熱議、判決青史留名,最後一次開庭辯論的那天,也是文家倩法官畢生難忘的一天。
當時,她剛生完第二胎,兩個月的產假一結束,她就回到法院工作。最後一次開庭因為當事人眾多,從一早9點半一路開庭到下午,仍在餵母乳的她,早已過了哺乳時間,但出於對專業負責的考量,文家倩法官隱忍著強烈不適到開庭結束,「我脹奶脹到不行,也因為時間拖太久有硬塊,一開始完全擠不出來,平常只要擠20到30分鐘,那次擠了1個小時,只能邊擠邊痛苦地想說:『我為什麼要餵母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