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閃電停工後,遠雄第一時間表示要提出訴願與假處分,21日晚間,遠雄副總蔡宗易已再次確定會提出,而且都已著手準備。市府人員表示,北市府對於訴願有把握贏,對於假處分,法務局長楊芳玲也認為,遠雄成功機率不高。
遠雄題「訴願」 市府:有把握贏!
律師表示,遠雄於30日內提出訴願以後,會由府內與府外專業人士組成的訴願審議委員會進行審理,任期制的委員會要求雙邊進行書面答辯以及人員說明,甚至動用調查權進行相關查證。若裁定遠雄贏,則市府停工處分無效,遠雄可繼續施工;若裁定遠雄輸,遠雄可進一步提行政法院訴訟,由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是否駁回市府的停工處分。
律師表示,市府要求停工的理由也會影響到訴願委的判決,最直接的思考是必須依照「比例原則」,究竟市府提出的公安問題與81項違規建造事項,是否足以構成市府必須祭出「勒令停工」的行政處分。
若遠雄輸掉訴願,則遠雄可以提出行政訴訟,之後雙邊進入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的程序;若遠雄贏了訴願,則北市府的「勒令停工」行政處分將視同無效,遠雄可以繼續施工。據悉,市府有把握在訴願程序贏,即便沒有贏,市府也認為已嘗試提出為了公安而做的必要作為。
遠雄提「假處分」 法務局:成功機率不高!
關於遠雄要向行政法院提出的「假處分」,律師解釋,所謂「假處分」就是「保持現在繼續施工狀態」的提出,是一種暫時狀態的保全程序,若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則維持停工的處分,遠雄可提抗告;若行政法院裁准假處分,則遠雄保有暫時施工的狀態,可繼續施工,市府可提抗告。
對此,法務局長楊芳玲認為,遠雄在假處分要成功,得先說服法官繼續施工沒有危險性,成功的機率不高,因為安全因素正是市府要求停工的主因;律師界人士也表示,裁准的依據是「受處分的當事人會不會有不可彌補的傷害」,現在市府只是要求遠雄「停止施工」或「延期施工」,不至於構成「不可彌補的傷害」,故遠雄的勝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