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羅智強、羅廷瑋今(17)日聯合召開「制定棄保潛逃罪,終結詐騙刻不容緩」記者會,曾擔任檢察官的吳宗憲指出,台灣對於逮捕的被告多是採取具保責付或是限制住居等方式,棄保潛逃近乎沒有成本,呼籲應將棄保潛逃罪法制化,規範相關刑責,不能讓犯罪的人存著僥倖的心態。
吳宗憲指出,在我國法制中,檢察官或法官對於被告不一定都是申請羈押,而是諭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因為申請羈押要有逃亡或是串證的可能,大部分案子都沒辦法羈押起來,實務上限制住居人數,又遠大於要被告拿錢出來交保;但如果是責付或限制住居,逃亡對被告來說就會變得沒有成本,「從數據上來看,從2019年到去(2023)年8月,有5萬多名通緝犯行蹤不明,完全不知道他們在哪裡,這些都是一個社會成本。」
吳宗憲表示,很多詐騙案嫌犯賺很多錢,即使諭知巨額交保金,但嫌犯也完全不怕,因為付出去的錢很多也是騙來的,這些錢賠出去對他來說沒什麼;涉犯內線交易等案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即使保證金高達5億,他付了一樣跑掉,因為他的獲利遠高於這個,所以他一點都不在乎保證金,但很怕被關。
吳宗憲提到,棄保潛逃罪在2017年司法改革會議就已經達成要立法的共識,過去7年民進黨在完全執政、具備國會多數情況下,仍舊沒有讓這個法過關,但這個法目前對於國家非常重要,必須對這些犯罪的人加以打擊,不要讓他們存著僥倖的心態,必須要把這個行為法制化,把棄保潛逃規範一個刑責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