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灣政府在事發當下,全盤相信本國旅遊業者,牛步拖延不決,其背後存在著台灣人對東南亞人潛藏的歧視心理。試問,如果今天是發生在日本地接社丟包,台灣政府官員會如何處理呢?會不會第一時間出來向日方道歉?如果今天是發生中國組團社這樣對台灣接地社,台灣政府會怎樣宣傳?會不會對中國政府惡言相向?
台灣人丟臉的事,豈止富國島丟包事件,還有網紅晚安小雞和阿鬧的直播造假事件,柬埔寨前後任總理罕見發聲。柬埔寨前總理洪森表示,柬埔寨堅決維護好國家聲譽,對任何造謠抹黑抱持「零容忍」的態度,支持法院的判決,一定要讓這兩位網紅在監獄裡服滿刑期;而現任總理洪森之子洪馬內批評台灣網紅「太自私」,為了流量傷害柬埔寨的國家形象。
懶官我自為之,唾面自乾你奈我何
自從新冠疫情之後,台灣政府並沒有具體有效地協助旅遊業者營運,包括財務資金的關注。更可惡的是,原訂3月起要鬆綁的旅行社組團赴陸旅遊的禁團令,政府一聲令下喊卡,業者措手不及,政府基於反中意識形態,以陸方組團來台禁令未解、恢復M503航路為由,在春節前夕送給旅遊業一個無法拒絕的「大禮包」,竟是禁止赴陸團客還阻礙旅遊業者的經營權,濫用行政權,限制業者冀以厚望、賴以續命的兩岸業務營運。
民進黨政府選前大開支票,勝選後翻臉不認帳。直接斬斷兩岸觀光交流,無限上綱成國安考量,旅遊業任由政府宰割。而觀光署無能處理富國島丟包事件,正是蔡政府無力處理兩岸關係的冰山一角。
富國島的丟包事件,見微知著,事前示警不力,事發處置無方,事後輕罰縱放,丟盡台灣人的顏面,如此不禁令人聯想到「賴皮寮」的前車之鑑,上行下效,所有官僚跟著因循苟且,只要死皮賴臉撐下去,反正頭過身就過。這不只是無能,而是無恥!
觀光署來函五點說明:
一、立即成立應變小組:觀光署113年2月11日獲悉美加國際旅行社(以下稱美加旅行社)疑有丟包旅客事件發生,立即聯繫相關單位瞭解;知悉係2月9日及2月10日團體遭地接社暫停接待有放團行為,即於2月11日當日與本署駐胡志明辦事處、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稱品保協會)成立應變小組。
二、讓全體旅客平安返臺:2月12日請本署駐胡志明辦事處協調地接社繼續接待,2月13日由品保協會與美加旅行社與越竹航空協調,越竹航空允諾2月14日如期起飛。至2月14日全體757名全數回台。
三、積極調查迅速裁罰:2月13日及2月15日觀光署派員至美加旅行社蒐集資料,2月13日因年假期間,該旅行社資料不完整,2月15日再次至旅行社調查,同日請旅行社陳述意見,2月16日即裁罰旅行社依消費者保護法暫停營業3個月,2月17日復依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裁處新臺幣(以下同)81萬元罰鍰。
四、維護旅客消保權益:為保障旅客權益,觀光署第一時間請品保協會受理旅客旅遊糾紛申訴案,2月14日旅客全數返台,2月15日開始受理,全力保障消費權益。美加旅行社投保履約保證保險1,000萬元,消費糾紛超出之額度將由品保協會全力協助補足。
五、觀光署已同步啟動與越南國家旅遊局合作機制。
據悉,越南旅遊局「尚未」對本次事件中之地接社裁罰,其違反法條最高裁罰金額為3,000萬越南盾(相當於新台幣4萬元),相較之下,觀光署處置美加旅行社並無任何拖延及裁罰過輕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