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以500萬元助郭台銘總統連署案,交代以「老鼠會方式拉人給錢」,屏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並建請重刑;潮州鎮長周品全等4人緩起訴。
起訴書指出,為求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能順利通過門檻,周典論在去年9月1日晚上11時許,在新園鄉住處交付新台幣150萬元給周品全,再於當月中旬晚上9時許,交付350萬元給周品全及陳姓秘書,並叮囑要以「老鼠會方式拉人、給錢」發放給連署人,每份連署書500元。
屏檢調查,周典論陸續交付的500萬元中,周品全自己保管其中50萬元,再將450萬元交付給陳姓秘書,並拿10萬元做負責處理連署的相關費用。
去年10月初,陳姓秘書要求某宮廟黃姓堂主成立連署站,並以每份500元代價搜集連署書,黃姓堂主夫妻答應後,再以每份200元連署書向多人邀集連署。
屏檢指出,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交付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而其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之行徑實非足取,且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從重量刑。
另外,周品全、陳姓秘書、黃姓堂主夫妻等4人,坦承犯行,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3年,並別向公庫支付50萬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