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獲東岸廣場20年經營權 基隆市府反擊綠營:賴清德可以、謝國樑不行?

2024-02-22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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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22拿出公開資訊表示,微風集團在這次東岸廣場的ROT案中,願意出資新台幣3.08億元,並非外傳的1.5億元。(資料照,基隆市政府提供)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22拿出公開資訊表示,微風集團在這次東岸廣場的ROT案中,願意出資新台幣3.08億元,並非外傳的1.5億元。(資料照,基隆市政府提供)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及東岸廣場爭議延燒,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22日透過網路直播拿出公開資訊表示,微風集團在這次東岸廣場的ROT案中,願意出資新台幣3.08億元,而非外傳的1.5億元,呼籲民眾不要被不實訊息誤導。余治明也比較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的海安路地下停車場案與基隆市長謝國樑推動的ROT案,指出2案都是為期20年的招商案,民進黨議員對謝國樑的批評,實為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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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質疑基隆市政府為何在東岸停車場及東岸廣場的ROT案中,給予微風集團20年的期限,余治明以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的海安路地下停車場ROT案為例,表示先不論權利金的多寡,但可以證明20年的ROT案,都是法律上所允許的,「民進黨卻要說賴清德可以、謝國樑不行。」

對於外界質疑為何微風集團僅投資1.5億元,就可以取得東岸停車場及廣場的20年經營權,余治明強調,所謂的1.5億元是廠商來投標的「投資最低門檻」,也就是任何一間廠商要來投標,最少要出資1.5億元,這是市府對每個廠商的最低要求。

余治明接著指出,根據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資料說明,微風集團在這次東岸廣場的ROT案中,願意出資新台幣3.08億元,而非外傳的1.5億元,並強調先前市府與業者簽署的是OT合約,約中並沒有要求廠商投入改建,而今年的ROT就是明確要求廠商要投入3.08億。但是前廠商自行增建,之後再轉手跟這些品牌商招租,這些收來的租金與營收,根本就沒有回饋到基隆市民。

另外,對於東岸廣場原業者表示經營期間受到疫情衝擊,致使前市府原先設定的「變動權利金」無法達成「超額利潤」,余治明認為,疫情發生在2020年,但前市府任內東岸廣場的「變動權利金」都是0元,質疑這是明確的移花接木、扭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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