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迄今為止的電影審查制度可謂沉痾已久,在當前「解放思想」的呼聲之下,關於《沃土》的爭議,或許能成為一個推動改良的契機。
何為「龍標」?
「龍標」是指中外影片通過當局審查,在中國大陸獲得放映資格的標識:其出現在每一公開發行的影片之首,為綠色背景之下的一條金龍。而龍圖騰之意象,恰與電影審查制度背後的深層心理機制不謀而合:即始於西周時期的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是從當政者或貴族角度出發,確定社會之中的身份等級及外在行為規範;並以藝術作為倫理教育、情感導向的重要的社會潤滑劑。近年來最符合該隱秘心理的大手筆電影,當推第69屆柏林電影節(2019)閉幕式上臨時取代《一秒鐘》的華麗的《英雄》。
這也助於理解:為何電影作為獨特的西方視覺藝術一傳入中國(1896年左右),隨即於本土制作首批長故事片時即遭審查呼籲(1921年的《閻瑞生》與《張秋生》);而其推動者,恰為「倉廩實而知禮節」的文化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江蘇與上海的教育、民俗社團)。
然而,即使是在當時中西文化劇烈碰撞、新舊文明交替之時代,所謂的電影審查也主要在於是否「有傷風化,違背道德」(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而並無政治因素。總體說來,民國電影審查重點在於道德教化與民族主義情感(如針對「武俠熱」及「辱華」元素),但意識形態並不強,因此頗具「革命性」的左翼電影亦能崛起。
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1949),新的電影審查制度則幾乎沒有脫離政治-思想因素:毛澤東1951年於人民日報撰寫著名的「520社論」(《應當重視電影〈武訓傳〉的討論》),指責刻劃平民教育家的《武訓傳》是「為地主階級服務的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此後,隨著文藝界對《海瑞罷官》的深入批評,中國電影業更是一度陷於只有八個「樣板戲」的荒謬時代。
改革開放之後,特別是90年代的電影產業市場化以來,電影逐漸回歸娛樂化之重心。然而,雖然看似是資本引領著電影投資及票房,但國家仍以延續至今的電影審查制度干預意識形態,並成為實際上的資本引領者。譬如電影審查於2018年正式歸於中宣部轄下;而即使是「劃時代意義「的《電影產業促進法》(2017),亦明文規定:未取得「龍標」的電影不得發行放映(第20條)、並不得參與電影節(第21條)。
以婁燁導演的《頤和園》為例,因涉及「六四」背景與性場面,於2006年5月15日提交審查之後隨即遭拒(5月16日),被指為「技術原因」(如畫面太暗,聲音不清楚等)。其於次日再次提交而再被拒審。5月18日,其攜無「龍標」影片參加戛納電影節,此舉被視為對審查制度的嚴重對抗,從而被罰,禁止婁燁在五年之內不得從事電影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