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壓力下,金融機構推出了全新的商品,包括綠色房貸、綠色貸款以及各種其他激勵環保的金融產品。但它們的這些客戶不會滿足於「漂綠」,金融機構必須不斷推出更多更具體的投資項目,才能掌握客戶的心。
世界各地的跨國合作,是綠色金融繼續開展的必要條件。即使COP28的結果不盡如人意,人們依然逐漸明白只有國際合作才能共同抵禦全球環境變遷。而許多前期計畫,例如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等等,都使綠色金融獲得全球矚目,不斷強化各地之間的攜手合作。
永續發展揭露標準獲國際支持
繼2023年發布IFRS S1和IFRS S2後,TCFD如今已進入國際永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將從2024年起開始監督企業,加速推動氣候變遷相關資料的公開。
根據IFRS S1規定,企業必須公開所有可能會影響氣候永續性的重要資訊。IFRS S2則進一步規定,這些公開的氣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哪些標準。
ISSB制定的永續發展揭露標準,不僅獲得國際支持,更得到了七大工業國組織(G7)、二十大工業國組織(G20)、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以及非洲各國與40多國的財政部長、央行總裁的支持。
ISSB的主要目標包括:
●制定全球共通的永續發展資訊公開最低水準;
●滿足投資者的資訊需求;
●使企業向全球資本市場提供全面的永續發展資訊;
●使特定司法管轄區的公開資料,與針對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公開資料,更能相容互通。
雖然綠色金融強勢發展,但眼前的道路仍有一些障礙和挑戰。
ISSB的成果,應該能夠使綠色投資的定義與量化方式逐步標準化。過去由於缺乏框架,投資人很難評估不同金融產品對環境的影響,使綠色金融難以落實。
建立共識與標準推升綠色金融
資料的品質和普及程度,將明顯影響綠色金融的成敗。在環境與社會議題上,資料的穩定性與可信度一直是個難題;而且中小企業更使問題雪上加霜,那些以中小型企業為主,而且大部分勞工任職中小企業的地區,蒐集資料難上加難。但資料一旦缺漏或偏誤,就很難進行有效的ESG標準評估,難以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
綠色金融法規如果不夠明確或彼此衝突,投資者就會更加保留。各個司法管轄區必須設法找出明確的共識,建立相同標準,才能繼續推動綠色金融。全球認可的永續金融框架,是綠色金融成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