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是立法院開議後的重點議題,繼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送出的修正案交付委員會審議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改革5法也在8日經院會一讀通過交付委員會審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由幹事長吳思瑤兼任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現正找尋學者專家研議,稱將提出全面性改革方案。然而,新國會在三黨不過半之下,立法院究竟會朝向何處改革?為此,《風傳媒》彙整藍綠白各自簇擁的自家黨團版本修正案,探究三黨對國會改革有何異同。
據立法院議事處公報,有關國會改革,民眾黨團提出的立法院3法修正案,已在2月21日經一讀會通過,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團提出的立法院3法及刑法修正案,則在8日於立法院無異議下成功闖關一讀程序,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民進黨團方面,吳思瑤日前表示,目前正找學者專家研議討論,從議事革新、組織改革和國會空間改革等面向,提出全面性改革的民進黨團修法版本。
藍、白國會聽證調查權「同中有異」 綠營頻喊違憲
對照藍白提出的修正案,在國會聽證調查權方面,儘管國民黨、民眾黨團皆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部分條文修正,但在第8章「文件調閱之處理」的章名修改上,國民黨團提議改為「調查權之行使」,民眾黨團則提議改為「聽證調查與文件調閱」;國民黨也提出增訂第9章之一「聽證會之舉行」,並增訂第59條之1條至第59條之9條。
細究藍白對國會聽證調查權的差異,儘管雙方法源依據均為《憲法》及憲法法庭〈釋字第585號解釋〉,但國民黨團主張將現行「調閱委員會」改為「調查委員會」,民眾黨團則主張改為「聽證調閱委員會」;而相對民眾黨團版本較為單純,僅增設聽證調閱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國民黨團提案則分為調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並增設聽證會制度。
新設委員會部分,藍白皆主張得經院會決議設置委員會,或經委員會決議設置專案小組,但國民黨團主張調查委員會成員應依政黨比例推派,並由委員會互選成員設立專案小組,委員會及小組召集人則由內部互選;民眾黨團則明訂由立法院長擔任聽證調閱委員會主席,而聽證調閱專案小組,則由設置的委員會互選召集人,但均未訂明成員。
關於聽證會制度,依照國民黨團修正案,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為審查院會交付的議案,及院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經召委同意,或是委員3分之1以上連署或附議且議決後,得舉行聽證會,並以召委為主席,由委員會邀請正反意見相當比例的政府人員,或社會關係人員表達意見,但應邀出席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