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羅福星殉難日▪日本總督府也標「不義遺址」?》指出了羅福星的名句:「獨立彩色漢旗黃…莫負生平愛自由。」,綜觀他的遺作,他一生的志業就是由日本殖民者手中獨立,回歸「漢旗黃」;進一步重建大中華,追求彩色全人類和平自由的大同世界。
有此追尋者,不是羅福星一個人,他也不是第一位。更多臺灣列祖,反映了「以獨促統」思想在臺灣的深耕、茁長,與受到各種嚴酷挑戰的過程。
日本留下了「羅福星們」的審訊記錄,是要證明這些人是「匪徒」,恰好也證明了他們是民族民權主義者!
歷史是個多面體,從不同的角度,會看到不同的光明與陰影。對歷史的詮釋,反映的是詮釋者的心態與倡議。
在各種挑戰中最悲哀的,是現在有些政客扭曲了「羅福星們」熱血捐軀的理想,變造為「仇恨動員」的力量。把「制度的不同,扭曲為認同的不同」(請參見《非統獨爭議,乃認同制度混淆》)。如果操作過頭,倒無法排除另一種「以獨促統」的可能。
回歸知識面,「以獨促統」的概念曾締造了一個史上最輝煌的國家:美國。歷史已浮現一個定律:對地方自治更大容許,反而更能維繫大型的國家。
臺灣無異中土●獨立實驗新政
以臺灣作為重建大中華的基地,早從託名陳永華創建的「天地會」,就已經有了實質活動。
1895年清廷將臺灣割讓給日本,臺灣住民爲了因應國際形勢宣布獨立,「臺灣民主國獨立宣言」公告:「臺民忠義,不肯俯首事仇…今須自立為國…仍應恭奉正朔,遙作屏籓,氣脈相通,無異中土」。明示臺灣並未脫離中華,但當時的清政權太不爭氣,所以更宣告:「國中一切新政,應即先立議院,公舉議員,詳定律例章程」,亦即「獨立」目的也在制度上改革重建,作為大中華的實驗區。
羅福星是早期鼓吹從日本殖民地獨立者,也奉獻了慘重犧牲。
在只有思想交換,沒有任何人從事抗爭行動的情況下,日本殖民者發動了2次大逮捕,合計有921人遭到偵訊,646人被逮捕,被判有期徒刑285人,其中261人為5~15年重刑。
以羅福星為首的20位思想異議者,被判死刑。
大部分受難者都沒有留下記錄,因為被日本法庭以針對「土人(臺灣人)」的《匪徒刑罰令》,栽贓為「匪徒」,他們根本不被視為平等人民。
但有些特殊背景者,日本還是有留下官方記錄與當時報紙的報導,我們看見更多「羅福星們」的血淚真相。
葉水全●貴公子慷慨革命代言
葉水全正是對「臺灣精英」完全莫須有大滅絕的具體證據。
日本苗栗支廳長拷問葉水全:「你是有身份的人,是擁有五萬元家產的公子,為何做出這種顛覆國家的事?難道你不知道,這是要處死刑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