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性侵案媒體不敢報 綠委促修法:勿因單一個案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

2024-03-1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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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市幼兒園性侵案,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除北市教育局失職外,《兒少法》也應進行檢討。(資料照,蔡親傑攝)

針對北市幼兒園性侵案,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除北市教育局失職外,《兒少法》也應進行檢討。(資料照,蔡親傑攝)

台北市一間私立幼兒園性侵案爆發後,疑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資訊無法公開,加上園方包庇加害老師,不知情的家長持續將孩子送入幼兒園,導致更多女童受害。為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12)日偕同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指出,該案除教育局失職外,也應檢討《兒少法》第69條規定,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權益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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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揭露,自2022年6月起,該幼兒園負責人兒子以老師身份疑對幼兒猥褻性侵,直至2023年收押前,受害幼兒已超過13人。而自2022年該案爆發時,家長雖有報案,卻不清楚台北市教育局是否進行調查,受害及園內家長皆未被告知處理情形;同年12月,又有家長反映孩子疑被性侵,教育局調查時除未讓加害老師暫調離現職、也未告知園內家長,導致2023年更多孩子受害。

林月琴委指出,目前國小以上的性平委員會,法規規定調查報告是可以提供逐字稿給家長,不理解台北市政府為何引用《兒少法》第66條第2項,不能提供不當對待認定委員會的調查報告給家長,讓受害家長打官司苦無證據、求助無門。

林月琴: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而損害更多權益

林月琴提到,本案2023年爆發時,媒體也因第69條規定,報導僅有14則,未能讓家長及社會大眾得知此案。她表示,認同69條當初立法是為了保障兒少身心健康及隱私,立意良善,但新聞媒體因擔心揭露加害人身分,讓外界反推受害兒童的身分,反而不敢報導,此條文應進行檢討,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權益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

為此,林月琴提出4大訴求,第一,加害人持續延押,並扣押手機及電腦等物證;第二,推動全齡性平,針對幼兒園性平案件,比照國小以上程序,進入性平委員會調查;第三,應保障受害者家屬知情權,檢討《兒少法》第66條第二項,行政機關對於此法過度解讀,應提供家長調查報告全文;第四,檢討兒少資訊揭露範圍,檢討第69條,對於加害人與受害人在同樣的學校、機構,揭露資訊程度應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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