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涉收賄近千萬元,經檢調和廉政署搜索後,最終裁定2百萬元交保。對此,社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苗博雅15日晚間在直播中指出,一切問題的源頭都起於2011年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和台通光電簽訂的「類BOT」合約,同時也透露原本台北市警察局也承認監視器網路傳輸費只要4億就夠了,卻因有議員護航,最後僅小砍部分預算,致使預算達到5億3100萬。
類BOT標案獨厚台通光電 25年總共保底100億
苗博雅15日晚間在直播中指出,台北市政府2011年打算開始進行光纖網路建置,且不用中華電信、而是鋪設台北市自己的光纖網路,但是公務員不會鋪網路,台北市政府又不想付費鋪設,因此郝龍斌就和台通光電簽了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契約,以類BOT案的方式委請台通光電鋪設光纖網路,並保證在25年內,台北市政府每年會和台通光電底下子公司台灣智慧光纖網路(台智光)做4億的生意,且每年營業額若未達15億,就可免費使用台通光電所鋪設的道路、橋梁、公園等公共設施;此外,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必須優先使用台智光網路。
苗博雅批評,台北市政府根本就是放水,因為台智光成立以來,唯一且最大客戶就是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每年保底就是給他4億的營業額,但台北市政府卻規定台智光營業額要超過15億,才會收取權利金;此外,由於合約規定台北市政府各機關要優先使用台智光網路,台智光等於壟斷台北市政府各機關25年的網路服務,且是獨家。
苗博雅指出,這份合約的問題在於因為這是開口合約,因此台智光每年都可以重新議價,且因為合約規定要優先租用台智光的網路,所以台智光每年都可以獅子大開口,出招要求提高經費。
揭議員護航預算 苗博雅:原本僅需4億元就能搞定
針對台北市警察局編列監視錄影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苗博雅提到,當初編列5億5千萬元預算,送來台北市議會審議時,台北市政府資訊局表示警察局所有光纖網路監視器傳輸只要使用TGSN企業型3M頻寬就夠了,1年所有傳輸需求加起來,總共只要4億3百萬,根本不需要用到5億5千萬;然而台智光卻提出警察局傳輸是專用網路,不能使用台北市政府的網際服務網的網路,要使用警察局專用網路,設計專屬警察局使用的網路及獨立、實體光纖纜線。
苗博雅表示,按照他身為台北市議員的立場,同樣都可以把監視器裡面錄像傳回主機,品質都一樣,當然是用便宜的就好,不需要用到專用網路,使用台北市政府的網際服務網的網路也是可以的,且台北市資訊局研究後也認證這是符合市府需求的,所以4億3百萬就可以買到的東西,為什麼要花5億5千萬去買一個更貴、且用不到的東西?所以當時他就主張直接砍一億,不用編列那麼多預算。
苗博雅接著指出,結果台智光在審查預算時不同意使用台北市政府的網際服務網,堅持一定要使用專用網路,政黨協商過程中也有其他議員提出不能刪減1億元,同時還有其他議員要求應該要使用警察局專用網路通訊協議內容,才同意動支預算。
苗博雅提到,台北市警察局根本不需要用到專用網路,尤其是台北市監視器鏡頭在這之前更新變成2百萬畫素同時,拍攝的監視主機也已經有儲存功能,可以儲存好幾天監視影像,就算過程中有稍微斷訊情況,主機裡也都有資料根本不需要用到專用網路,只需要使用資訊局建立的台北市政府的網際服務網,只要4億3百萬就能搞定。結果最後在其他議員護航下,預算只小砍1千9百萬,該項預算總額仍高達5億3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