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日前糾正調查局高階主管多次接受台蠟公司飲宴招待,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18)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詢問,調查局何時會對涉案的高階主管進行行政懲處?當初台南富商、佳和集團前董座翁茂鍾被爆出「百官行述」案,司法院懲戒涉案法官時,也未曾說要等刑事偵查完成再處理,「如果連法官都不是這樣,現在是調查局比較大就對了?」
監察院日前通過「據訴,調查局搜索台蠟公司查扣執行失當,且相關高階主管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接觸頻繁;及調查局據點工作費執行涉有違失」糾正案,監委指出,調查局部分高階主管,多次參加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飲宴應酬及球敘,也未依規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或揭露應迴避事項,尤其相關主管與犯罪嫌疑人頻繁不當接觸,損及機關形象,核有違失。
黃國昌今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調查局嘉義調查站2018年7月對台蠟董事長林哲印背信不法立案調查,嘉檢2021年2月對台蠟涉違反《證交法》併案偵辦,而在2022年10月初嘉檢指揮調查人員搜索台蠟時,是由桃園調查處支援嘉義調查站執行,事後也有回報時任桃園市調查處長廖榮旭。
黃國昌:調查局高官可以接受偵辦對象的招待嗎?
然而,黃國昌續指,在台蠟案調查期間,廖榮旭、調查局前副局長黃義村、新北市調查處副處長李文義等調查局高階主管,卻在2019年至2020年頻繁接受林哲印招待,且不僅飲宴餐敘,甚至還去打高爾夫球,而調查人員搜索台蠟的結果,竟是跟出席球敘的廖榮旭報告,「調查局高官可以接受偵辦對象的招待嗎?」
黃國昌直指,有無洩密歸刑事偵查,但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廖榮旭根本不符可參與利害關係人飲宴應酬的但書,「行政懲處歸行政懲處,當初司法院那些法官接受台南那個富商招待的時候,司法院有說要等到刑事偵查告個段落再來處理嗎?如果連法官都不是這樣,現在是調查局比較大就對了?」
對於黃國昌的諸多質疑,現任調查局副局長吳以公回應,黃國昌所述的狀況絕對不可以出現,有關台蠟案,包含經濟犯罪及後續衍生的洩密案,目前已都已在偵查當中,等2案偵查告段落後,一定會追究行政責任,而搜索台蠟時參與執行的桃園調查處相關人員,現也已啟動行政調查,後續也會持續進行。
不過,黃國昌追問,調查局何時能調查完成?吳以公所稱的「盡快」是多久?2個月以內可以調查完畢,還是需要2年才能完成?「連個具體的時間都不敢提出,這件事是今天才知道嗎?可以這樣搞?拖了多久了?因為涉及到的都是調查局的高官,所以辦高官速度很慢,不敢動?」
對此,吳以公重申,調查局會盡快處理,他沒辦法給具體會做到的時間,但調查局一定會儘速處理;他也允諾,今天質詢完回到調查局後,會告知調查局長王俊力,請調查局就此案儘速給社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