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台智光案爭議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持續質疑,相同的費率為何他編4.6億,現在卻要5.5億,「就這麼簡單!」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說要推翻2017年的議約費率,但2017年根本就沒有3M的費率,希望台北市政府誠實面對此案。
柯文哲今日表示,這件事到現在為止他很感慨,當年在議會提出覆議,又大動作開記者會,在市長任內最後一份公文上面用詞這麼強烈,結果隔了1年,在編預算的時候怎麼會這麼肆無忌憚?他非常有自信他的部分不會有什麼問題,因為當時警察局的專案會議是他自己主持的。
柯文哲說,今天不是匯率的問題,而是明明2M可以解決的,為什麼要全部用3M?這就是財團勾結議會的案例,「今天大家也不要裝清高了,要看檢察官的態度,從陳重文(北市議員)開始,真的要幹下去一狗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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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市府稱找不到議價紀錄 黃珊珊:混淆視聽
前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補充,台北市政府資料應該都很齊全,但現在卻故意掩蓋,2021年7月份,台北市資訊局向她報告光纖網路委外建設的費率審查報告,她也同意送到市長室晨會報告,後來有一個專案審查費率的委員會,所以北市府說找不到費率的議價紀錄,顯然是在混淆視聽。
黃珊珊指出,2017年的合約並沒有3M的費率,所以才需要重新議價,當年度的價格總年度也才2億,到2020年有3M之後才漲到4億多,不清楚現在蔣市府去解除當年的合約是要幹什麼?費率也是每年都會視議會預算來重新議價,沒有解除合約的問題,當年的簡報都在,市政府有當年所有費率委員廢的資料,不用再誤導視聽。
對於國民黨議員質疑2M攝影機會有殘影,柯文哲回應,他知道不用所有的攝影機百分之百用3M,因此他就按照世曦顧問公司建議,有需要才改3M,當時已經採用最寬標準,只有23%用3M,該用3M的就用,交通量大的6線道十字路口用3M就合理,但沒有幾個人走過的巷口用3M就不合理。
柯文哲也說,因為母約是說台北市政府要優先使用,再由使用單位警察局、教育局、捷運公司、社會局等各自簽約,所以說他8年簽了47個,那蔣萬安不是1年就簽了18個?「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認錯就好了,東扯西扯鬼扯實在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