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不可註冊社交帳號,佛羅里達通過「全美最嚴年齡限制」!新法究竟是保護兒童、還是侵犯人權

2024-03-2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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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博恩德(Khara Boender),美國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CCIA)的州政策總監對《美聯社》表示,她理解人們對網路安全的擔憂,但懷疑新法能否在不侵犯年輕用戶受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保護的情況下,有意義地保護兒童遠離社群媒體的傷害。進一步她提出,佛州新法將會嚴重阻礙年輕人在網路上獲取訊息的途徑,而這是不分年紀的所有美國人都該享有的憲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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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臉書、Google、雅馬遜和其他科技公司組成的利益團體NetChoice,稱佛州新法實屬「違憲」,並表示新法「將無法保護任何佛羅里達州民」。根據《華郵》,NetChoice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卡爾・薩博(Carl Szabo)在狄尚特簽署法案後表示,「《H.B. 3》迫使佛羅里達人將敏感的個人資訊交給社群平台公司,否則將無法擁有獲得關鍵資訊的管道。這侵犯了佛羅里達州原先受到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所保障的權利——在網路上分享和發表言論。」

《個人權利和表達基金會》顧問格雷格・岡薩雷斯(Greg Gonzales)也認為佛州新法違憲,他向《華郵》表示:「我們敦促目前正在考慮類似《H.B.3》的各州尊重公民的增修條文第一條權利,避免浪費資源在法庭上捍衛違憲規定。」「保護兒童是一個值得稱讚的目標,但制定徒勞且違憲的法律並不能保護任何人。」

儘管佛州法案的支持者了解他們將會面臨迫在眉睫的違憲審查挑戰,但他們仍非常有信心,認為新的禁令可以通過司法審查。佛州眾院議長雷納表示:「這項法案的獨特之處在於我們不是關注在內容,你不會在這項法案中找到任何一條涉及好言論或壞言論的論述,因為這將違反增修條文第一條。」相反地,雷納表示,這項禁令是針對「令人上癮的科技」。佛州州長狄尚特對此也表示,這項禁令並沒有對青少年發表的言論進行任何管制、監視,因此並不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儘管如此,他也同意這項法案將會迎來挑戰。

還有哪些州對兒童作出限制?

佛州並不是第一個立法限制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州,《華郵》指出,全國各地的政客都已經注意到社交媒體衍生的問題,尤其對青少年心理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這些擔憂促使了一系列與兒童相關的社交媒體法案,包括禁令以及加強孩童對媒體素養的教育。相關法案的推動主要來自州議會,雖然相比之下聯邦立法者在通過相關法律的速度較慢,但保護兒童在心智未成熟的清況下接觸社交媒體,是全國的努力,例如參議院在去年4月提出《社群媒體兒童保護法》(Protecting Kids on Social Media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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