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食物中毒案如何求償?產險專家曝責任歸屬 籲北市府提集體訴訟「這3家都得告」

2024-04-0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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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後續爭議不斷延燒。(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後續爭議不斷延燒。(資料照,顏麟宇攝)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各界關注,資深產險專家今(1)日透露,此案有2張責任險保單都涉及賠償責任,其中,由7家產險公司共保、保額高達5億元的商業責任綜合保險,把遠東百貨、台灣大食代餐飲、寶林茶室等美食街攤商,全部列為被保險人,針對消費者的求償,負有直接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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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險是商家針對消費者的求償,透過向產險公司投保來轉嫁賠償風險。資深產險專家提醒,此為責任險,消費者一定要有求償的動作,經過法院判決或和解,產險公司才會予以理賠。因此,該名專家呼籲,當務之急為,台北市政府應該盡速為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而且是遠東百貨、台灣大食代餐飲、寶林茶室,全部都要告。

專家建議速提債務不履行之訴 遠百、大食代、寶林茶室都要告

要告什麼,則是學問之所在。另外一家產險公司法務部門主管提醒,不是告侵害別人身體權益的侵權,「告侵權,舉證責任在消費者這邊。」消費者負的舉證責任較重,不利贏得訴訟。

「要告債務不履行(俗稱違約),瑕疵給付的損害賠償。」該名主管說,告債務不履行,只要證明店家提供的東西有瑕疵,對消費者造成損害,兩者間有因果關係,店家就得負起瑕疵給付的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不必證明店家是故意或過失。

該名主管說,責任險旨在保障店家的損害賠償義務,損害賠償不一定來自侵權行為,很多契約關係都可能轉換成損害賠償之債。消費者只要有遠百開立的發票,證明有買賣契約關係,就可以提起瑕疵給付的債務不履行之訴。

遠百大手筆投保商業責任險 每事故保額上限5億

資深產險專家指出,寶林案的責任險,一共有3張保單。第一張為國泰世紀產險主辦,富邦、新安東京海上、旺旺友聯、兆豐、華南、明台等6家產險公司協辦,一共7家產險公司承保的商業責任綜合保險。

據了解,這張商業責任險採國際性大企業的大手筆作法,被保險人廣含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專櫃商,等於把遠百在全台灣的營業據點及招租店家全數納入,跟一般商業責任保險,1個營業據點投保1張保單的作法不同,也因如此,這張保單光是每事故理賠上限就達5億元。

由於這張商業責任險,並未針對不同的責任區分理賠上限,讓寶林中毒案的理賠上限可以達到5億元。承保範圍則是包含兩大責任:產品責任、公共意外責任。資深產險專家說:「食物中毒,當然引用產品責任來理賠。」

20240401-台北市長蔣萬安1日出席「北市府針對寶林案進度更新說明記者會」。(顏麟宇攝)
專家呼籲,台北市政府應該盡速為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遠東百貨、台灣大食代餐飲、寶林茶室,全部都要告。(資料照,顏麟宇攝)

另外,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經營A13美食街的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以及寶林茶室,均名列商業責任綜合保險的被保險人,「名字都直接列在保單上頭,當然是直接求償的責任。」產險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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