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今(3)日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法案」舉行公聽會,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科技法學會副理事長林志潔表示,根據在野黨提出的刑法藐視國會罪,立法院有權要求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接受質詢,並提交機密合約,若拒絕恐被扣上藐視國會罪,憂心此草案恐嚴重衝擊科技業發展。
針對在野黨提出的刑法藐視國會罪,林志潔指出,一般法律案件證人傳喚若未到,並不會被認為藐視司法,但根據在野黨提出的草案,無犯罪嫌疑的人民將會因未依循立法院傳喚,就被扣上藐視國會罪,缺乏正當性;此外,司法中的被告可保持緘默、可以說謊,但在藐視國會的構成要件中,證人連保持緘默與說謊權利都沒有,嚴重牴觸人民權利。
林志潔進一步指出,此次多個草案中,藐視國會規範對象涉及機關、學校、民團、基金會、企業與公司法人,意即若是通過有刑責的藐視國會罪草案,立法院便可要求張忠謀接受質詢,且張忠謀一旦拒絕,就會被移送藐視國會罪。
此外,林志潔補充,立法院也可要求台積電出示和他國企業合作,或是技術交流合約書這類高度涉及半導體的營業秘密,以及企業發展的營業資訊,倘若真的通過這個草案,將對科技業發展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