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全民撻伐 民眾黨提兒少性剝削、數位性暴力修法:要遏止性產業鏈

2024-04-0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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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吳春城(左起)、黃珊珊、陳昭姿9日召開「保護兒少,完善修法,嚴懲數位性暴力」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左起)、黃珊珊、陳昭姿9日召開「保護兒少,完善修法,嚴懲數位性暴力」記者會。(顏麟宇攝)

藝人黃子佼涉持有兒少性影像,引起社會撻伐。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9)日召開「保護兒少完善修法,嚴懲數位性暴力」記者會,表示將針對數位性暴力提出修法,包含依據散播數量、內容訂定量刑標準,並建立犯罪者的資料庫強化列管,防止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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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表示,2023年1月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了「數位性暴力四法」,但通過後仍有許多網路論壇持續販售、散步兒少性影像。2018年韓國N號房事件讓全球開始重視數位性暴力的危害,2022年「台版N號房」被揭露,更證明數位性暴力無所不在,兒少性私密影像的問題也仍廣泛、未被解決。

民眾黨團:散播程度應有不同量刑標準

黃珊珊說,民眾黨團在連假期間研議提出修法,並將召開公聽會,原則上第一是希望能夠嚴懲兒少性剝削的行為,現在的法律規定持有、散步、拍攝兒少性影像的犯罪,但是刑度上,法院受理這些案件時,還是有一定的裁量權,民眾黨團認為,散播1支、100支、1000支影片的量刑應該要有所區別,應該針對內容、被害者年齡、露骨程度、殘虐程度、加害者資歷,來訂定不同的量刑標準,也就是散佈越多、量刑越重。

其次,黃珊珊表示,應該要杜絕性剝削產業鏈,有人製造、拍攝,才會有人販售、經營平台,甚至才有人購買,成為高級會員,這是一個完整的產業鏈,現在的法規雖有相關罰則,但仍難遏阻,因此應該提高相關罰則,購買者目前的罰則都在一年以下,最後法院大多都是易科罰金或緩刑,觀看的數量和危害程度也沒有在處刑上被討論、認定,造成大家認為看幾支都差不多,法院在量刑上,顯然讓購買者也認為自己不會付出太多代價。

第三,黃珊珊提到,在修法上沒有完成的任務,是網路平台業者知道有犯罪嫌疑或接受警方通報後,應該要有強制24小時內下架的制度,但目前為止只有屏蔽責任,而沒有更嚴格的要求,強化下架的手段,可能才是讓這個產業鏈被阻止的方式。

第四,黃珊珊說,現行法規規定,若國內產生的影像影像流動到境外,有相關的處罰,但畢竟還是受限於地域性,很難要求境外網站下架,因此相關機關的連線和國際的交流,甚至遏阻國內的影像流到國外網站,應強化遏阻傳播的機制。

籲建立侵害兒少罪犯資料庫 黃珊珊:遏止性產業鏈是真正目的

第五,黃珊珊認為,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性侵犯有可能再犯,數位性暴力者也可能長期重複犯罪,這些相關的資訊,應該類似性侵犯納入地方社政、警政、民政單位的社會安全網,加以重點列管,防範重複犯罪,國外的雷根法案、潔西卡法案等對於性侵犯都有一定的管制,這部分也將聽取各界意見。

黃珊珊強調,防止數位性暴力是國人大家的責任,對於兒少性犯罪的零容忍,各界都應該重視,在數位性暴力領域上,台灣雖已經修四個法,但能否遏止性產業鏈上下游,才是真正的目的,接下來民眾黨團將開公聽會,將各界意見和執行面上碰到的問題,一併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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