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角度思考,可想成這是一種跨期分散風險策略(Diversification Across Time)。人生早期金融資產比例太低,但晚期太高,這樣會讓這一生的總財富結果被晚年的投資市場表現決定,所以可以透過借貸讓一生的金融資產比例在一個比較平衡的部位,避免結果主要被晚年的投資市場表現所主導,原文稱之為 Last Decade Risk。
筆者的家父於 1992 年從證券管理委員會退休後,即採用「自製 ETF」的方式進入股市投資。當時雖然看似耗時費力,但其長期投資績效卻不亞於 0050。
當時橫向分散風險工具尚不成熟,若他目前仍在人世,應會對現今的投資工具感到羨慕。而且早期利率可能達 10% 以上,即便了解生命週期投資的理論,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因此納入個人人力資本評估,有些投資人在生命週期的早期適度增加「投資性負債」,可在近半世紀中的最佳時空背景中積累財富。筆者無意論戰何者投資策略更勝一籌,但考慮到時空的轉換,巴菲特最終還是採納了查理.蒙格的建議,而不是抱怨葛拉漢策略不再適用,這值得我們深思再三。
好的投資性負債不一定是錯的!如果人力資本投入可以視為好的負債,購買合適的自用住宅也可以被視為好的負債,那麼分散投資下的 ETF 或基金呢?
本文為風傳媒特邀導讀人季凡撰寫,現在訂閱:風傳媒VVIP合作推薦專案,除了以全球最低優惠價,暢讀中英日文全版本之華爾街日報,還有優惠好禮大加碼!
*本文作者季凡為 APcore Global Education 創辦人、財經 Podcast「Two Money Lovers 經濟學不是萬能但有用」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