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法務部辯護死刑合憲 翁曉玲嗆大法官「憲法認知錯亂」:別越俎代庖取代立法權

2024-04-2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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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見圖)24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數度肯定法務部在憲法法庭的表現,但也呼籲大法官應尊重個人職務、職權及作為司法釋憲機關的分際。(資料照,蔡親傑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見圖)24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數度肯定法務部在憲法法庭的表現,但也呼籲大法官應尊重個人職務、職權及作為司法釋憲機關的分際。(資料照,蔡親傑攝)

憲法法庭23日開庭對死刑是否違憲展開言詞辯論,主張死刑合憲的法務部與聲請釋憲的死囚律師,總計激辯長達5小時。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4)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先是數度肯定法務部在憲法法庭中的表現,但也呼籲大法官應尊重個人職務、職權及作為司法釋憲機關的分際,並節制權力,不要「越俎代庖」企圖取代立法權、逾越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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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司法院吳三龍、法務部長蔡清祥等機關首長,就降低司法人力負擔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多名朝野立委在質詢時,皆提及憲法法庭昨日對死刑違憲與否的言詞辯論。翁曉玲表示,自己昨晚花了點時間把辯論庭的內容看完,「我必須說,我非常肯定法務部的表現。」

翁曉玲指出,法務部雖知悉在辯論庭中,絕大多數的出席者,都是支持廢死的專家學者,但仍有確實捍衛現行的法律制度,並對死刑制度提出很好的辯護理由,因此她必須要肯定在近期辛勞準備辯論的法務部,但她也要請吳三龍帶回她的意見,呼籲司法院長許宗力要提醒大法官,應尊重個人職務、職權。

翁曉玲直言,大法官必須清楚自己作為司法釋憲機關的分際、節制權力,不要越俎代庖,憲法法庭僅是法律適用者而非制定者,不要自以為代表進步思想,就可以取代立法權,甚至想主導立法院,這些問題在德國都有許多學者提出警示,且大法官再怎麼樣宣稱自己有間接民意,但民意基礎絕對不及立法院。

法務部曾提廢死修法?蔡清祥澄清:僅是委外研究計畫

翁曉玲詢問,大法官詹森林昨日指稱法務部怠惰,近幾年未提出廢死修法,但被大法官點名的法務部是否失職?蔡清祥答覆,不曉得詹森林的說法是如何,但法務部作為法律執行者,會依據民意或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要求,提出部分立法草案以供討論,這是法務部的職責。

翁曉玲追問,法務部是否曾提出廢死的修法草案?蔡清祥回應,法務部有要求過外部研究團體,進行死刑替代方案的研擬,因為總是會有不同的聲音,但未曾提出修法;對此,翁曉玲表示,每個行政機關都會做研究計畫案,「我肯定部長你剛剛的回應,確實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它就是依法行政。」

「大法官現在是不是他們的憲法認知錯亂?」翁曉玲也說,法務部是依照法律行政,而不是依照大法官的解釋行政,但大法官似乎已完全不理解何謂權力分立原則,若在此情況下,又要如何作出正確的憲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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