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各黨團版本陸續就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25)日繼續審查民進黨團和個別立委擬具的《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議事規則》及《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修正案。耗費近2小時後,民進黨團擬具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法案,終在今日闖關成功,並送出首條修正通過、不需黨團協商的國會改革修正條文,但此案審查完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臨時提案,要求其餘2項法案延審2周,最終在藍委再度提出散會動議下,民進黨團另3法持續卡關委員會。
繼國民黨、民眾黨團擬具的國會改革修正法案送出委員會後,由民進黨團擬具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組織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等修正法案,近日已在委員會召開2次審查會,但均在藍委提散會動議後卡關,遲遲未能初審完竣;為此,本周輪值召委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日繼續排案審查,在上午9時開會後,順利完成22日完成的提案說明、機關報告、詢答,並在下午2時由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後,進入大體討論及逐條審查。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午2時半進入大體討論,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提議與逐條審查一併進行,在場的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林思銘未表達異議,約莫2時40分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羅智強、翁曉玲相繼入場;隨後,在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及綠委莊瑞雄缺席下,藍綠立委預定將對民進黨團、個別立委擬具的《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9案、31條,展開實質討論、審查。
心平氣和討論2小時 首條免協商條文出爐
率先進入逐條審查的《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4案、11條,藍綠立委「心平氣和」的討論近2個小時後,鍾佳濱宣布初審完竣,其中關於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秘密會議、增設資通安全處及資安長、公費助理法制化、國會擴建與遷建等10條條文保留,提報院會處理,並須交付黨團協商。
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團擬具的《立法院組織法》第28條修正案,攸關立法院法制局、預算中心的研究員任用規則,經立法院長秘書長周萬來提出建議修正條文,藍綠討論後決定依照文字修正通過,成為各黨團及立委擬具的眾多國會改革相關修正法案中,首條不需交付黨團協商,提報院會處理的條文。
依照初審修正通過的條文,立法院法制局、預算中心的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得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任,而聘任人員的遴聘、員額、待遇、業務、管理及考核事項,由立法院訂定。周萬來說明,由於立法院目前已超額聘用人員,限制未排除前,不宜再以聘用人員進用,應採聘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