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暴力案,對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及郭再欽、黃怡萍、林士傑、高玫仙、楊志強等共10人提起公訴。歷經1年多的審理,台南地方法院今(29)日下午一審宣判,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高玫仙等10名被告,全部都因罪嫌不足判處無罪。檢方將研議再提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志展與郭再欽為使邱莉莉當選第4屆台南市議會議長,從2022年10月24日第3屆副議長補選日之前,3人經常聯繫討論每天相關的選情消息。因擔心民進黨內有議員跑票,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出面處理每日對選情具影響事務,而邱莉莉、林志則負責固黨內票源,林志展和郭再欽再尋求民進黨以外的市議員支持。
檢方再指,3人在討論過後決定對具選舉權的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等不法手段影響投票,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議員,則以言詞恐嚇或續行行求賄賂,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給邱莉莉,還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的身分,將副議長位置作為籌碼,與李文俊結盟。
而針對檢方的起訴,台南地院今日宣判,本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 判決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林士傑、李鎮國、高玫仙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