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30)日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經濟部回應,現行電價審議機制是依照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且後續已經「寫入法律」,尊重國會決議跟關切,但無論是經濟部或台電,都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目前電價審議機制的結果;若不調漲,將對台電財務有嚴重衝擊。
經濟部強調,依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定電價費率檢討調整機制,主管機關經濟部據此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一年檢討兩次電價,並依節能減碳、照顧民生等原則訂定費率,因此辦理電價審議事宜,必須依法行政。
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若無法調整,不僅有全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更讓台電公司經營面臨財務危機。2023年底台電累積虧損已達3826億元,若電價不調整,2024年將再虧損2124億元。對台電公司確保穩定供電、投資電網強韌等業務,將有極為不利的影響。
經濟部呼籲,懇請國人同胞支持台電,俄烏戰爭造成的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世界各國都大漲電費,台電公司發購電燃料成本已連續兩年高達6,000億元以上,與俄烏戰爭前約3000億元的燃料支出相比,確實是翻倍大增。而台灣的電價依然是相對緩和,且調整以用電大戶為主,減緩民生衝擊。
行政院表達遺憾: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則表示,維持台灣能源供應穩定應是不分朝野的共同盼望,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相關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同時,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林子倫表示,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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