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案,嫌犯謝依涵一、二審被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9日)更一審仍判決謝依涵死刑,全案可再上訴。
謝依涵於2013年2月擔任媽媽嘴咖啡店長時,趁熟客富商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到店內時,下藥迷昏2人,再將2人殺害棄屍淡水河畔,並取走張翠萍的證件跟財物,變裝企圖盜領張的存款和保險箱,最後被行員識破才沒有得逞。
檢方調查此案時,謝依涵供詞閃爍、前後不一,她甚至將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人拖下水,栽贓他們共同謀財害命;後來謝依涵又供稱是因為和陳進福有不倫戀的關係,才引發殺機。不過士林地方法院未採信謝依涵供詞,2013年10月判處死刑。
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高院合議庭在2014年9月改判謝依涵1個無期徒刑和1個死刑。全案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將強盜殺人、殺人、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部分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為謝女手段殘忍,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再度判處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