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於今(7)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將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原本的歸化居留年限需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放寬至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因此未來優秀外籍籃球選手只要來台2年,就可以「高級專業人才」名目申請歸化,成為我國國手。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這次修法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繼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放寬為連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因此一旦修法通過,未來優秀外籍籃球選手只要來台2年,就可以「高級專業人才」名目申請歸化,成為我國國手。
另外,這次修法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另考量現行僅規定無國籍兒少,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完備保障未成年兒童權益,這次新增若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讓無依兒少享有醫療照顧及就學等權益。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上次修法已經快10年前,自己致力於體育事務推動,跟不同黨派委員呼籲國籍法修法,國家隊經常找不到合適歸化球員,戰力提升有限、目前歸化球員無戰不與、也容易折損運動生涯。感謝不同政黨委員一起努力,對於籃球、足球國家代表隊,可以加入更多優秀人才,讓台灣運動產業如虎添翼。
黃捷:台灣男籃可以馬上獲益
民進黨立委黃捷表示,該條文通過後,台灣男籃可以馬上獲益,也希望男籃可以就此提升競爭力,繼續為國爭光,另外黑戶寶寶部分,目前出生在國內、父不詳、母親行蹤不明孩子,經程序認定為無國籍人士後,放寬由社政機關監護人代為申請歸化,不需要等到成年,對於這些孩子可以第一時間給予保障跟人道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