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總統賴清德上任後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朝野協商仍無共識,待16日「再戰」。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提出3點分析,表示立法院急於在此刻研議,自然是在野黨有意給新總統一個下馬威,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即便是賴清德本人基於不明理由,願受這種屈辱,有識之士也應群起反對,因為這將顛覆當前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也絕非2005修憲的原意。
游盈隆今(14)日上午在臉書指出,新總統很可能在近期受邀去國會做國情報告,這牽涉整體憲政體制運作、政黨角力與憲政慣例的建立,也是台灣破天荒第一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款「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提供了法源、依據;以美國為例,總統每年發表一次國情咨文,與國會建議有意義的連結是好主意,但並不會接受國會議員提問,也沒有這樣的制度設計。
游盈隆指出,台灣雖是類似法國的「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但也強調「權力分立與制衡」,體制上具「二元民主正當性」。但從近期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口中所言,好像只有立法院才真正代表民意,這無疑是錯誤理解。如果根據這種錯誤的理解與認知問政,未來問題將層出不窮。
針對立院就國情報告一事進行政黨協商,游盈隆提出3點分析。一是新總統有必要上任後,立刻去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嗎?他認為於情於理於法,都看不出有這種必要;二是賴清德究竟何時去立院發表國情演說較適當?他建議,至少上任後3個月;之後,每年一次,大約4月發表國情咨文,比較妥當。
最後一點,針對總統發表國情演說後,應否接受立委詢答?游盈隆引述媒體報導指出,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的初步意見為,「總統國情報告後,由立院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每人6分鐘,發言人數依政黨比例,國民黨9人、民進黨9人、民眾黨2人……」他指出,光各黨代表發言時間加起來就2小時,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本人期期以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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