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因收賄總計3100萬元,判刑13年8個月,關押4年10個月後就假釋出獄。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15)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中怒轟,該關逾13年的貪污犯,最後卻只關不到5年,這種制度運作的結果,相信不只他無法接受,人民看在眼裡也都沒辦法接受,希望法務部對此事別再繼續顢頇下去,痛定思痛的好好思考如何避免離譜情況再現。
林錫山自2012年至2015年間,在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任內,利用秘書長能夠決定資訊處採購案的職權,以洩露標案、綁案等方式,收受網遠科技公司2800萬元賄款,遭最高法院依不違背職權收賄罪、洗錢等罪判刑13年定讞,後又因「憑證更新案」收賄遭判刑4年8個月,總計收賄3100萬元,原應服刑13年8個月,卻在昨日下午從明德外役監假釋出獄。
對此,黃國昌今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說,看到此案很憤怒,林錫山貪了3100萬元,應到2030年3月10日才執行刑完畢,結果才關4年10個月就假釋出獄,法務部的假釋權力到底是如何行使?他過去在立法院就對「黑箱假釋」非常痛恨,經過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的案件,有超過半數的刑期是否要執行,竟掌握在法務部手上,當時他就對許多「莫名其妙」的假釋案提出質詢。
黃國昌:假釋權力完全掌握在行政權手上
黃國昌指出,假釋案背後有無政治力操作,導致「權貴司法」的出現,結果昨天又再看到這樣的案件,今天原本想質詢蔡清祥,因為幾年前就是蔡清祥在備詢台上,親口跟他承諾法務部一定會「徹底改革」假釋制度,「徹底改革完出現這樣的結果?」
黃國昌表示,假釋權力完全掌握在行政權手上,很多《刑法》專業的重量級學者都提出批判,如此重要的權力全交給行政機關,反映的是刑事司法的政策,但法務部行使假釋權力時,政策到底為何?貪污犯應執行刑13年8個月,卻只關4年10個月就出獄,「跟大家解釋一下嘛!這個權力到底是怎麼行使的?」
黃國昌痛批,法務部別想用「空洞」言語呼嚨,假釋權力就是掌握在法務部手上,貪了3100萬元,最後只關不到5年,這種制度運作的結果,不只他無法接受,相信人民看在眼裡也沒辦法接受,「希望法務部針對這件事情,不要再顢頇下去了,痛定思痛好好地思考,怎麼樣避免這種離譜的狀況繼續出現。」
對於假釋制度,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答詢時說明,假釋有外部法規及內部流程規定,假釋制度的修正也要依法處理,是否要存在也是政策上的大問題,但假釋的控管不完全是法務部,本身還有外部的假釋委員會來決定,倒不是完全由法務部來決定是否假釋。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