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地產新政三箭齊發,前兩箭還好,讓我不知所措的是第三箭。本來放開限購限價的行政措施是為了讓市場規律發揮作用,怎麼又來了一個國家隊收購庫存房產這樣的新行政措施呢?這不是矯枉過正,又會造成新的腐敗和行政性扭曲嗎?
的確,房地產和很多涉及民生保障的行業一樣,是老百姓的生存必需品的一種。適當地保障低收入階層有遮風擋雨的地方是政府職責之一。但是這樣的保障房不應該成為社會需求的主流。看遍發達經濟體,沒有哪個大一點的經濟體是要讓公租房保障房成為房地產主要需求的。很多人一講到保障房就拿新加坡做例子。一個五百萬人的小城市的住房政策可以拿來作為14億人的大國的樣板嗎?新加坡有上億的流動勞動力嗎?新加坡有東中西巨大的地區差距嗎?這些都不是一個小城市需要考慮的問題,但確實是大國中的城市政策必須考慮的問題。
所以,寄希望於國家隊進場收房子,既不可能(至少是數萬億級別的基金規模)也無必要。尤其是在房地產庫存嚴重的三四線城市,那裡本來就不是未來房地產發展的中心。大量的庫存正是優勝劣汰中的要淘汰的部分,政府出面去買來干什麼呢?大量的農民工低收入階層需要的保障房是在一二線城市和經濟中心,並不是在住房本就過剩的三四線城市。如果政府真的搞大規模的入場收購,基本可以斷定就是下一次金融危機的根源,因為這些收來的資本大概率是不良資產。
*作者為德國波恩大學經濟學博士,現執教於上海華東理工大學商學院。本文原刊德國之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