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林佳龍版本最高可罰百萬
黃國昌說,如果民進黨現在要把這個講成是可怕的擴權法案,那請問拒絕配合行政機關的調查,罰鍰比拒絕立法院的罰鍰還高這麼多,且要立院行使罰鍰的門檻非常高,要經過院會決議,誰贊成誰反對都要負責,行政機關開罰時,程序有這麼嚴謹嗎?當年林佳龍的版本,若涉及虛偽陳述,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100萬以下罰金,民進黨當時提的是濫權還是獨裁國家?
黃國昌提到,也有人說裡面提到部隊是要刺探國防機密,但林佳龍2013年的提案,也寫道可詢問對象包含部隊,為什麼以前提部隊是個好提案,現在提到部隊就是配合北京刺探國家機密?有多少役男在服役時遭到不當對待?如果要針對在軍中發生的侵害人權事件,國會要進行聽證調查制度,不請部隊回答,要請誰回答?
黃國昌說,柯建銘昨天終於承認從頭到尾就是要阻擋,沒有要好好討論,按柯建銘的標準,就是民進黨多數才叫民主,其他人多數就不准表決,柯建銘這樣的講法,那台灣的民主才如同民進黨講的真正死了。立法院不會任意召開聽證會,要傳人也要經過在會議裡的委員通過才能去傳,不是任何人想叫誰就能傳誰,反觀行政機關若要求調查,若不配合就會被罰,立法院還要經過院會表決,且還有司法救濟的管道。
黃珊珊也強調,會受到調查的人非常有限,也非常特定,無故缺席或拒絕提供資料,也一定要經過院會決議才會處以罰鍰;若是官員說謊,才有刑責,若只是民間人士,只會有罰鍰,民進黨別再造謠說不來立法院就會被關。且職權行使法59條之1規定很清楚,涉及國防外交等應秘密事項,會以秘密會議行之,聽證會是原則公開,但特殊狀況可以不公開,若有個人隱私、生命財產、營業秘密遭受不當侵害之虞,也可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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