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體制重啟─維新憲法粉碎公民政治參與的表象::《從經濟發展到民主》選摘(2)

2024-05-3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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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到,1979年秋天,釜山大學的學生對殘暴的朴正熙政權及其高壓的維新憲法發起示威,全國各地都有學生與運動人士響應,加入批判朴正熙政權的行列。(取自網路)

作者提到,1979年秋天,釜山大學的學生對殘暴的朴正熙政權及其高壓的維新憲法發起示威,全國各地都有學生與運動人士響應,加入批判朴正熙政權的行列。(取自網路)

一九七二年,朴正熙施行高度壓迫性的「維新憲法」,將政治權力集中到總統手中。這項重大舉動強化了現行政權,讓朴正熙更加牢固地掌控政治權力與國家壓迫工具。反對運動遭到暴力鎮壓,朴正熙最信任的安全機構中央情報部,被授權剷除與懲罰反對運動人士。一九六○年代倖存的少數幾項公民權利,維新憲法全數扼殺。朴正熙也加速推動一九七○年春天發起的「新鄉村運動」,在鄉村地區催生群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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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新憲法將南韓公民政治參與的表象粉碎無遺。一九六○年代的選舉雖然透過不公正選區劃分(傑利蠑螈,gerrymander)獨厚執政黨,但還是留給南韓人民一些政治參與的殘渣。從朴正熙政權的觀點來看,選舉提供了相當重要的社會輿情回饋,並且為執政黨與總統塗抹一層「透過選舉掌權」的色彩。維新憲法改變了一切,總統直選在一九七二年之後成為絕響,改由國會(譯注:改名「統一主體國民會議」)組成的選舉人團間接選出。不僅如此,新憲法還對反對黨候選人參加總統選舉多所限制。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南韓進行總統選舉,朴正熙「獲勝」,他是唯一的候選人。

儘管南韓的國會選舉在一九七○年代並沒有完全取消,但執政黨改變選舉規則,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根據維新憲法,總統可以將國會三分之一席次分給執政黨。以一九七三年國會選舉為例,民主共和黨以三九%得票率拿到六七%絕對多數席次,兩個比例的落差高達二
八%。

對照之下,臺灣的國民黨也因為獨厚現任政權的選舉規則而大為獲益,但是它拿到的席次紅利遠遠不如南韓的民主共和黨。從一九七二到一九八九年,國民黨在立法院選舉中的得票率與席次比例差距平均值為一二%;相較之下,朴正熙的民主共和黨在一九七三年選舉的席次紅利是二八%。簡而言之,南韓的民主共和黨遠比臺灣的國民黨脆弱,因此它必須大費周章進行欺騙與操控,才能得到近似的選舉結果。

一九七八年南韓再次進行國會選舉,不公正選區劃分變本加厲,反對黨得票率奪冠,卻只能分到二六%席次。朴正熙的民主共和黨輸給反對黨,但是拜席次分配規則與總統任命席次之賜,在選後國會掌控六三%席次。也就是說,反對黨贏得最多選票,卻還是輸掉選舉。

維新憲法不僅涉及政治權力運作,也試圖強化國家領導階層對於經濟發展的指導者角色。隨著朴正熙對政權的掌控穩如泰山,南韓發展型國家對工業化與經濟發展的推進也加大力道、加快速度。一九七○年代初期,朴正熙揭櫫「大推進」工業政策,全力發展鋼鐵、化學等重工業。選擇這些產業是基於策略,因為朴正熙期望更多元化的工業經濟,而這些產業將提供非常重要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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