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民進黨在立法院用拖延戰術,持續癱瘓國會陽光法案的立法;在立法院外,用危言聳聽的話術糾集側翼團體包圍立法院,試圖施加立法院內委員們的壓力。在社群媒體上不斷散布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不明事理的「覺醒青年」(這年頭還有這種人嗎?)到處轉傳,又再次喊得彷彿臺灣又要亡國的樣子。
你知道為何臺灣詐騙案那麼猖獗?其中一個原因是,詐騙犯講的話,聽起來都很像是真的,說各種奇怪理由,諸如:不去匯款檢察官就要監管你,健保局已經把你列入警示帳戶,不繳錢就被處罰,甚至還有要再付另一筆錢才能把之前被騙的錢贖出來的詭異騙術。然後,老實的臺灣人就信了。
鬼話說多了還是鬼話,不會因為大家都在說,它就變成真的。
這次民進黨對國會改革法案的說法,就是這樣的詐騙話術。
我國的國會叫做立法院,立法院是由人民的代表組成,幫人民看緊大家的荷包,不要被政府亂花錢,這是國中生甚至小學生就懂得道理。道理是如此簡單,但問題是,國會要如何幫人民看緊荷包?
當遇到急迫情況,如疫情來襲,疫苗解藥難求;又如國防軍購,技術尖端、商源難尋;還有近年的能源議題,原料進口、設備採購,這些都是表面上好像很多機密,但都暗地裡油水驚人,讓不肖份子有上下其手、貪污分贓的空間。如果國會議員沒有足夠的「事前」調查權限(包含傳喚官員、相關廠商、聽證質詢、命交出相關資料、拒不配合的官員或廠商予以處罰),那國會議員們-也就是我們-都只能成為待宰的肥羊,被不肖的官員、廠商勒索。議員與人民都以為,全世界只有這家廠商有重要貨物(疫苗、武器、設備etc),不向他買,我們就成為世界孤兒;買了,就是拿納稅錢去養肥那些不肖份子。
有人說,如果真有不法,我們國家體制還有司法院、監察院、檢察署,可以追究這些的刑事、行政責任。但問題是,那都是「事!後!」犯人早已潛逃海外、不法所得早已花光殆盡、空殼公司已經解散、人去樓空,這時再喊追究?
古老的故事就不說了。1991年幻象戰機採購時不肖軍火商收受軍方新臺幣約790億的回扣,走了一堆國內、國際司法程序,這些錢30年後還凍結在海外,幻象戰機在臺灣天空已經飛了26年,涉案的主謀都已經客死他鄉了,不法所得22年才匯回新臺幣3億元。這還只是有追查到的。那些表面合法但裡面貪腐舞弊的犯罪黑數呢?
本次國會改革法案,提案立委們稱之「國會陽光法案」,取名有其道理。為何國會要自己改革自己?就是要讓陽光可以照進政府黑暗的角落。30年前的在野黨力推「陽光法案」,要求高階公務員的財產狀態要透明申報,以正清白。30年後,不肖份子的手段已經「進化」了,用低資本成立人頭公司承攬國家高額包案,或是低資本的小媒體公司卻能獨標大量政府宣傳標案,這些難道都不應該由我們的人民代表認真審查?
臺灣國際政治地位特殊,能源、國防、晶片議題又與國際息息相關,隨便都是幾十億幾百億的國家重大政策在執行。如果我們希冀人民代表們能替廣大的國民,在資訊完整的情況下,替人民有意義的事前把關,杜絕不肖官員趁火打劫、貪污舞弊、官商勾結,我們只不過讓國會議員擁有與西方議會一樣的調查權限,又有什麼問題呢?
*作者為司法實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