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女同志同居竟遭警方帶走!印度高等法院扭轉保守民風:女性伴侶有權同居

2018-09-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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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高等法院判決女同性戀伴侶有權同居。圖為2018年9月5日,印度LGBT群體歡慶最高法院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AP)

印度高等法院判決女同性戀伴侶有權同居。圖為2018年9月5日,印度LGBT群體歡慶最高法院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AP)

繼印度最高法院5日判決刑法第377條無效,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後,印度司法單位又傳出一例保障同性族群權益的判決。BBC25日報導,印度南部喀拉拉邦今年8月傳出女同性戀者才同居不到一日,就遭警方帶走。在當事人向當地高等法院提出訴願後,法院24日作出罕見判決,認可當事人雙方有共同居住與生活的權利,為印度同性戀權益又寫下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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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蘇麗加(S Sreeja)向印度法院陳述,她與24歲的伴侶阿魯娜(Aruna)維持了兩年的親密關係後,兩人今年8月一起搬入她位在喀拉拉邦( Kerala)柯蘭地區(Kollam)住所,開始同居生活。但兩人才剛安頓好行囊,一天後阿魯娜竟被警方帶走,蘇麗加直指警方強行帶走阿魯娜的行徑,應該和阿魯娜家人向警方通報女兒失蹤脫不了關係。

儘管當地法院在上月14日就做出判決,指示警方應立即釋放阿魯娜。但蘇麗加的委任律師普莉特(Preetah KK)向英國廣播公司印度分部(BBC Hindu)的記者表示,阿魯娜一踏出法庭,她的家人就動用暴力,再度強行押走她,他們甚至揚言要把阿魯娜送往喀拉拉首府的心理輔導機構治療。

印度傳統領袖:「同性戀無罪,可是不正常。」

全球媒體廣傳印度同性戀性行為除罪化,對此表達樂觀,阿魯娜的例子卻道出印度同志群體面對保守社會的難處。印度最高法院通過廢除刑法第377條後,右翼印度教團體國民志願服務團(RSS)領袖庫瑪(Arun Kumar)就曾公開表態並不支持同性關係。他強調,「傳統印度教並不認可這種關係型態,雖然同性性行為並不犯罪,但這種關係是不正常的。」

在這樣保守的氛圍中,蘇麗加仍不願放棄爭取自身權益,她進一步向喀拉拉邦高等法院遞交狀書,法院受理案件後,分別傳喚了阿魯娜與其父母。

印度民眾上街要求廢除刑法第377條,該法禁止同志性行為,歧視LGBT族群。(美聯社)
印度民眾上街要求廢除刑法第377條,該法禁止同志性行為,歧視LGBT族群。(美聯社)

律師普莉特推測,阿魯娜在庭上自陳希望離開父母、伴侶展開新生活的證詞,使法官做出有利於這對同性伴侶的判決。她也補充,喀拉拉高等法院的判決可能參考了本月初,最高法院在刑法第377條判決中,肯定LGBT團體與其他公民享有同等權利,也同樣受法律保護的案例。

儘管印度司法單位在同性戀權益的判例上,不斷彰顯對於當代人權價值,以及其接納多元性別認同的態度,但現今印度社會就LGBT群體權益議題的爭論,尚因傳統性別觀念或宗教因素而有分歧,許多人仍然抗拒同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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