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安法規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境外人士憂慮入境中國大陸都要入小黑屋、被查手機。中國國家安全部(國安部)28日對外說明,查驗個人手機等電子裝備必須有「3查驗原則」,包括查驗前提明確、查驗對象明確、查驗流程明確。但網友表示,還是「看不懂這3原則的具體規範內容,規定太模糊了!」
中國國安部近期公布「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將於7月1日生效;前者規定給予國家安全機關查驗個人、組織所持手機等電子裝備的權利,激起「入境中國被查手機」憂慮。
陸委會9日曾對此發布新聞稿指出,7月1日施行的新規定,明文賦予國安執法人員可以檢查旅客隨身物品、電子裝置等權限,嚴重侵害個人權益,也將加劇各界的寒蟬效應。未來可能連在公共場所的穿著、配戴飾品,或是製作、傳播、散布物品,經中共認為「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都是違反中共法令。
中國國安部28日透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入境查手機』的荒謬論調可以休矣」一文,內容重申查驗個人、組織所持手機等電子裝備必須有3查驗原則;另也強調相關法規是為了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等間諜行為。
中國國安部指出,查驗個人、組織所持手機等電子裝備必須有3查驗原則。第1個為查驗前提明確,必須是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在與反間諜工作無關的情況下,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私自隨意查驗。
第2個為查驗對象明確,必須是與反間諜工作有關的個人和組織,例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查驗對象不能是無關人員,更不會是「普通入境人員」。
第3個為查驗流程明確,必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必須出示執法證件,得要有被查驗人或見證人在場,發現危害國家安全隱患部分,應該責令整改,整改不能消除危害或者拒不整改的可依法查封扣押;在緊急情況下必須立即查驗的,也應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
中國國安部批評,一些境外「反華敵對勢力」藉機造謠抹黑、搬弄是非,大肆宣傳「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實屬荒謬,惡意編造這類言論是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蓄意抹黑有。但網友表示,還是「看不懂這3原則的具體規範內容,規定太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