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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歐尼爾與維他命水,當科技公司感受到名人力量!
正當歐尼爾和五角一心關注維他命水這家跟科技毫無關係的新創公司,南加州冒出一家新的線上平台—克里斯.德沃夫(Chris DeWolfe)與湯姆.安德森(Tom Anderson)2003年夏天在洛杉磯創立Myspace社交網站,很快就證明對北方的鄰居也有吸引力。
Myspace網站挾帶著Friendster的成功大步前進—Friendster是2000年代初期的社交網站,由矽谷巨擘如基準投資公司(以對Dropbox、Twitter、Uber的投資聞名)等資助,但後來該網站卻逐漸成為搖滾樂團公布相關消息的主要來源,讓樂迷在此可更加了解他們喜愛的樂手。加上大量由使用者上傳的照片,從單純的自拍到隱晦的色情圖片等,幫Myspace在兩年時間就累積了3300萬用戶。其中從「流行尖端」(Depeche Mode)到「威瑟合唱團」(Weezer)等樂團,都利用這項服務推銷新專輯。
「許多演藝人員開始使用新創公司的服務,基本上是為了能讓他們所發布的消息更加廣傳,能夠在沒有中間人的情況下和粉絲更緊密連結。」知名經紀人特洛伊.卡特說,他當時同時忙著處理尼力(Nelly)和女神卡卡的演藝工作事宜,「Myspace是我們真正看到的第一波。之後,我想科技公司的創辦人注意到,這些藝人為他們的平台帶來這種粉絲基礎,同時也創造大量用戶黏著度。我想,很多創辦人試著開始想辦法獲得這些用戶。」
德沃夫與安德森在構思和執行創意方面非常有想法,但關於保障個人股權時,就不是這樣了。首先,他們是在任職的Intermix公司旗下創立Myspace,而不是獨立創辦。其次,當他們在2005年以4600萬的估值和25%股份,向矽谷知名創投公司紅點投資(Redpoint)籌得1150萬美元,其實是附帶一條奇特的條款:保證萬一Intermix要出售,Myspace的價值將是1.25億美元的固定價格。這是個複雜的過程,卻有個更簡單卻平淡無奇的結果:當媒體大亨魯柏.梅鐸(RupertMurdoch)的新聞集團(News Corp)在2005年6月,突然迅雷不及掩耳地以5.8億美元收購Intermix,創辦人只能從這筆意外之財分得2,140萬美元,紅點投資卻拿到6,500萬美元。
雪上加霜的是, 德沃夫和安德森的創意, 很快就因Facebook而相形見絀(據說他們在2005年拒絕以7,500萬美元買下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這家公司的提議)。Facebook這個社群網站起源於哈佛的宿舍,由祖克柏於2004年和幾位好友一同創立。那年夏天,西恩.帕克—從身為音樂產業的反派,轉身成為前述康威(Napster投資者)的新門徒—突然寫了封電子郵件給該公司創辦人,要求安排會面。到了那年年底,他加入該公司成為總裁,在年輕又稚氣的Facebook創辦人,與可能成為該社群網站最大資助者的矽谷巨頭間充當溝通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