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中國大陸再砍ECFA中134項關稅減讓,兩岸政府相互指責。台北抗議ECFA是兩岸依據WTO基本精神進行;北京指責「賴清德當局」頑固堅持台獨立場,是造成不得不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根本原因。
ECFA被片面中止,不管是非如何,可以確定的是肇因在於中共認定賴清德政府「頑固堅持台獨立場,充分暴露台獨工作者的本性」。賴清德對於中方的指責究竟是認為「誤會大了」還是「知我者莫若老中」?
賴清德早已明白昭示台灣已經實質獨立,沒有再宣布台獨的必要,而且他就職演說的兩岸論述根本未見「台獨」兩字,「中國」憑什麼認定他「堅持台獨立場」?
賴清德確實很務實,關於台獨不台獨的問題,他不明說,卻以「題中自有」的巧妙方式說:「無論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或是台灣,皆是我們自己或國際友人稱呼我們國家的名字,都一樣響亮。」這個說法的意涵是:中華民國等於中華民國台灣,也等於台灣,都是我們國家的名字。換句話說,無論稱之為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還是台灣,她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他沒有遺棄中華民國,也沒有宣告台灣獨立,但嫁接技巧高超,就是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包裹台灣獨立的政治實體。對賴清德來說,「中華民國」究竟是珍稀品還是包裝品?
在市面上,有人收購「老酒」,有人收購「老酒瓶」,兩者用途完全不同。老酒是珍稀品,價值與價格不菲,深為酒徒所愛,商家高價收購,再以更高價賣出,賺取價差,沒有任何不法,也未損害其價值。收購老酒瓶就不同了,目的是出點小錢,將收購來的酒瓶裝進偽酒、烈酒,再假裝是真貨,矇騙酒徒,用市價賣出,賺取黑心錢。
賴清德在選舉期間明確指出「用中華民國憲法處理兩岸關係是災難」,現在又用「中華民國」包裝台灣,稱其為「國家的名字」。賴清德究竟將「中華民國」當作老酒還是老酒瓶?這個問題茲事體大,不能隨意論斷,必須抽絲剝繭,細緻探究。
首先要問:賴清德究竟承不承認台灣和大陸是否同屬一個國家?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個地區都在中華民國主權之下,同屬一個國家。蔡英文八年前就職演說就是明白說要秉持憲法及兩岸條例處理兩岸事務。賴清德現在將兩岸條例棄而不論,又將蔡英文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改為「依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籠統帶過。
於此可見,賴清德對於中華民國及其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條例並無認同,也不奉為必須原封不動做為處理兩岸關係的準據;相反的,「中華民國」與其憲法、相關法律只有工具性價值,好用則用,不好用則捨棄。
接著要問:中華民國和台灣究竟是有機關係還是可合可分關係?如果兩者是有機關係,則是可合不可分的一體性關係;如果可合可分,則是實體與包裹的兩個異物之間的關係。賴清德顯然不認為「中華民國」是一瓶老酒,酒與瓶不能分別對待,不能分離處理。相反的,他認為「中華民國」這瓶酒可以把酒倒掉,而把酒瓶拿去裝別種酒,再魚目混珠,結果很可能是李代桃僵。
「李代桃僵」原意是李樹代替桃樹受蟲咬而枯死,出自樂府古辭「雞鳴」:「桃生露井上,李樹生桃傍。蟲來齧桃根,李樹代桃殭。樹木身相代,兄弟還相忘。」大意是說,桃樹生在露井邊,而李樹則生在桃樹旁邊。有蟲來咬桃樹根,結果李樹代替桃樹受蟲咬而枯死。如果將「中華民國」用作台灣國的包裝紙,是否會出現「李代桃僵」而使中華民國枯死的結果呢?
我們還要問:中華民國這瓶酒是調和酒還是單一麥芽酒?調和酒是指一個酒莊內兩桶或更多桶的酒加以調和而成的酒,反之則是一桶麥芽釀成的酒。中華民國如果是調和酒,則是包含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桶酒的成分,不能將其品牌改為「台灣」,也不能將其中釀自大陸地區的酒剔除而仍定名為中華民國;如果是單一酒桶釀成的酒,則其命名應為「台灣」,也就是新瓶裝新酒,而不能將原有酒瓶拿來裝不同成分的酒。
關於這個問題,賴清德的相關論述是說:「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換言之,中華民國原來是調和酒,賴清德卻硬把它過濾成單一麥芽酒。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是「一國兩區」,也就是調和酒,但賴清德卻曲解中華民國憲法,從而跳躍得出「台灣與中國互不相屬」的論斷,可說是另一種調包行為,將中華民國的成份改變了,也就是將其所裝的酒改變了。
賴清德跟著蔡英文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點無法否認,因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不存在,兩區同在中華民國主權下,也就是裝在同一酒瓶中,我方將其命名為中華民國,對岸將其定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誠然不相隸屬,但這只是品牌名號之爭,而非兩瓶不同酒名的酒同時存在。
台灣品質優越,當然不是劣酒,但如果將中華民國這瓶老酒倒光,則裝在裡面的就不是台灣而是台獨了,「中華民國」也就變成一支老酒的酒瓶,被裝上異物,拿去市場上招搖撞騙,結果毀了老酒,徒然招徠騙子的罵名。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本文原刊《美麗島電子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