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台版晶片法案的產創條例第10之2,首批有4家半導體廠申請適用租稅優惠,外界點名聯發科有機會適用。聯發科今(11)日發布聲明表示,並未受惠租稅優惠,財政部若能擴大租稅抵減,應更能發揮政策美意。
手機晶片廠聯發科指出,IC設計業者主要投資項目為研發人員的薪資費用,並非大規模的設備資本支出,財政部若能參考世界各國如韓國、美國、中國等擴大租稅抵減趨勢,放寬個別研發及設備抵減上限,相信更能發揮政策美意,提供更多台灣IC設計業者實質的助益。
聯發科強調,公司長期投資台灣,培育及提升台灣產業研發人才與質量,過去10年在台灣下單採購金額超過新台幣1兆4000億元,最先進製程與技術的晶片都在台灣下單,擴大相關產業鏈稅基,影響產業營利事業所得稅超過1000億元,帶動台灣產業鏈2000億元以上稅收貢獻。
台灣去年推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俗稱「台版晶片法」,關鍵產業研發費25%以及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的5%,可抵減當年度營所稅,今年2月起受理企業申請租稅優惠,5月31日截止,預計7月中下旬完成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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